9月10日,中國科技巨頭華為刑事案進入第二天審理。紐約檢方先後傳喚華為美國子公司Futurewei前高階工程主管施奈德(Linda Schnider)、展覽公司負責人哈蒙夫婦(Teresa & Timothy Harmon),以及富士通前企業情報主管,針對華為涉嫌侵犯智慧財產權及營業祕密展開訊問。
施奈德曾在Apple、Sun Microsystems等知名科技公司擔任開發團隊主管。自2009年起,她在Futurewei工作3年,擔任雲端中介軟體架構與開發主管,負責指導多個8至10人的工程師團隊,建置雲端服務及資料庫。
證人:專利認知與資安疑慮
施奈德在庭上表示,一名來自中國的工程師曾因發現某項專利與其開發產品的API(應用程式介面)相同而感到興奮,並稱可以利用其中資訊進行產品開發、改進自身產品,工程師對此甚至感到「自豪」。施奈德表示,自己當時的反應是覺得「荒謬可笑」(comic)。
她解釋,身為在美國接受專業訓練的工程師,通常不會主動查閱他人的專利,以避免侵犯他人受保護的智慧財產;然而,華為內部從上到下的管理體系卻鼓勵這類行為,管理層也不認為有何爭議,讓她感到困惑。
檢方詢問Futurewei的資料儲存與備份機制時,施奈德透露,即使華為內部設有智財權及專利團隊保護自身技術,並要求員工與合作夥伴簽署保密協議(NDA),但Futurewei的電腦資料與研發資訊,卻會定期備份並傳回中國的華為總部。
施奈德對此深感不安,因為美國設有技術出口管制,美國合作公司與Futurewei分享的智慧財產,若再與中國華為共享,可能涉及出口管制問題。她曾向直屬主管安迪‧陳(Andy Chen,由中國華為派駐)及另一名主管Jim Hughes表達擔憂。
然而,管理層對她的警告置之不理,其他同事甚至認為她的顧慮「毫無意義」。施奈德意識到「沒有人會因此改變行為」後,於隔週正式遞交辭呈。
證人二:展場偷拍疑雲
檢方隨後針對2004年芝加哥貿易展覽會「展位偷拍事件」傳喚相關證人。辯方律師稱,該事件純屬員工的「個人愚蠢行為」,事後已遭解僱。
哈蒙展覽公司負責人德雷莎表示,其公司當時負責富士通在芝加哥的展位。由於展覽嚴格禁止未經授權攝影,他們特別聘請一名退休警官擔任現場保全。德雷莎表示,閉館後她發現一名亞裔男子持相機在富士通展位內活動,遭詢問身分時拒答並試圖離開,隨即被保全攔下。其丈夫也作證稱,男子當時神情緊張。
富士通前企業情報主管表示,該男子持中國護照,相機記憶卡內有多張設備拆解後的內部電路照片,部分涉及富士通產品。該主管隨後將記憶卡交由富士通位於德州的總法律顧問處理。當年媒體亦報導,涉事華為員工被發現拍攝拆開外殼的富士通設備,展方隨後取消其入場資格。
審理插曲:陪審員負擔問題
由於本案預計審理時間長達4個月,陪審員能否長期出席也成為問題。繼開案首日一名陪審員因雇主僅提供5天有薪假,而向法官申請退出後,第二天審理時,另一名陪審員也向法官反應,其雇主僅同意支付兩週薪資,難以負擔長達數月的審理期。
法官表示,將持續與該雇主溝通協調,盡力確保陪審員能順利履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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