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監察及司法系統人士日前接受採訪表示,在他們所知的案件中,官方所謂的「貪腐指控」,其實有些是還未查清事實便抓人,甚至誇大涉案金額,也有的還涉及官場報復等,實為權鬥需要。
北京金融業內主管檢察系統的知情者吳煥(化名)對《大紀元》表示,去年以來,中共金融領域出現「沒有貪汙的貪汙犯」,「當局口中的貪汙嫌疑人,辦案人員卻查不出他們的所謂贓款去向,當事人也不承認貪汙或挪用公款,很多人羈押3到6個月後釋放,並被強迫寫下不申訴保證書。」
吳煥並舉例,「江蘇大豐農商行前董事長卞玉葉被控貪汙1,600萬元(人民幣,下同)就是這種情況,這純屬誣陷。」去年9月,江蘇省紀委監委通報,卞玉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檢方指控,卞玉葉夥同他人操作北京、鹽城兩處房產交易,使銀行高價回購或租賃,侵吞公共財產約1,590萬元;另指控他違法發放貸款3,500萬元。辯護律師對兩項指控均做無罪辯護。
但據調查記者巫英蛟、劉虎9月23日發表的調查報導指出,辦案機關核查卞玉葉及親屬的帳戶、房產和理財後,沒有找到與兩處房產交易有關的個人獲利。辯方稱,北京房產依銀行會議決定由他人先行代購,銀行後來按原價回購;鹽城房產的較高支出,與銀行爭取異地支行經營資格有關。辯方認為,不能僅憑交易價格差額認定卞玉葉貪汙。
調查報導還指出,卞玉葉被留置三個多月後,其仍在哺乳期的女兒卞進被通知前往「配合詢問」,隨後也被留置。父女被關在同一院落,35天內無法見面。卞玉葉稱,辦案人員向他展示女兒被留置的材料和影像,並告訴他,女兒的命運取決於他的供述。辯護律師介紹,女兒被留置前,卞玉葉堅持否認從房產交易中獲利;此後,他的供述發生改變,最終「認罪」。
卞玉葉還稱,留置期間遭到反銬、低溫凍罰及睡眠限制,曾被要求自搧耳光,單次最多達800餘下。辯方在庭審中質疑取證方式,要求調取完整訊問錄影。對於資金及取證爭議,目前尚未見辦案機關公開回應。
天津人士:地方官場報復抓人
天津體制內監察系統人士禹敏(化名)表示,天津也出現檢舉內容尚未查清,區級及以下幹部就被以涉嫌挪用公款、受賄等理由帶走的情況。「天津已經發生多起所謂接到舉報,還沒查清基本事實就抓人的情況,抓的基本上是區級或者以下的幹部,說他們涉嫌挪用公款,受賄幾百萬,但查不出金額來源和去向,硬生生地給你扣帽子。我知道的,河東區、南開區都有,其實就是政治報復,例如你是區長,我是區委書記,你抓我的人,我也抓你的人。」
中國一名司法系統退休人員蔣悅文(化名)告訴《大紀元》,金融領域的報復抓人現象只是「冰山一角」,「在省級官僚系統,這類問題長期存在,現在越來越多,你受賄十幾萬,說你五百多萬,你受賄五百多萬說你五千多萬,他把涉案金額放大十多倍,真正目的是把政治對手趕下台。」
蔣悅文表示,據其觀察,省級及更高級別官員因貪腐指控被查的情況增多;其中既有實際受賄、買官賣官,也摻雜政治和權力鬥爭因素。他所談的金額爭議,與完全沒有取得涉案款項的指控並不相同,「現在一說你貪汙,老百姓都相信,但你是不是貪汙這麼多錢,老百姓從來不去懷疑,因為老百姓也恨貪汙犯,因為共產黨有特權,有貪汙的條件,普通人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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