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6日三讀修正《老人福利法》,符合條件的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將由中央全額補助。藍白主張,修法有助於落實健康平權、縮小城鄉福利差距;行政院與衛福部則憂心,新增補助恐加重財政負擔、排擠其他社福支出,甚至增加保費調漲壓力,引發世代公平與健保永續的爭議。
依三讀條文,近一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的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將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由於所得稅率20%約對應年所得133萬元以上,外界認為,形同65歲以上長者全面免繳健保費。
藍白主張:中央統一補助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表示,推動修法是為了落實健康平權,長者健保費改由中央政府補貼,不會減少健保基金收入,因此不應將修法解讀為年輕人必須額外繳費。
國民黨團書記長許宇甄則指出,過去部分縣市雖已補助長者健保費,但地方財政能力不同,造成福利落差。透過修法由中央統一補助,可避免偏鄉長者因地方財源不足而受到影響。
許宇甄認為,長者過去為家庭與社會付出,獲得基本醫療照顧是社會保障的一環。中央統籌補助也有助於減輕年輕家庭的經濟壓力,讓青年能將資源投入育兒與職涯發展。
政院憂恐排擠其他施政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政府一向重視長者照顧,但福利政策仍須符合不舉債、不排擠其他施政,以及合法合憲等原則。行政院認為,此次修法涉及健保互助精神、財政負擔及憲政分際等三大問題。
行政院指出,依三讀條文推估,今年補助經費約399.65億元,至2049年將增加至628.6億元。若透過增加稅收或調高保費支應,可能增加納稅人負擔,或排擠長照、社會福利及其他公共服務資源。
李慧芝表示,目前政府已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定弱勢族群提供健保費補助。今年編列12.2億元,全額補助逾14萬名中低收入70歲以上長者;65至69歲中低收入長者,則由地方政府依財政能力提供補助。
行政院認為,有限資源應優先照顧真正有需要的民眾;若擴大補助範圍,可能偏離健保依經濟能力負擔、全民互助的制度精神。
另外,李慧芝指出,依《憲法》第70條及《預算法》第91條相關規範,立法院不得對行政院所提預算案增加支出;涉及大幅增加歲出的法律案,也應依規定先徵詢行政院意見。
行政院認為,中央政府負責提出預算,立法院依法審議,修法若要求政府新增大額支出,應審慎檢視相關程序是否合法合憲。
石崇良:須考量中央財源
衛福部長石崇良18日表示,2027年健保總額支出將突破1兆元,政府目前透過公務預算撥補健保基金,維持財務平衡,避免醫療支出成長造成保費調漲壓力。
石崇良指出,部分縣市有能力自行補助長者健保費,但若改由中央統一編列預算,必須考量中央財源是否足夠。若健保基金的挹注不足以支應支出,仍可能面臨保費調漲壓力,最終由15至64歲的主要工作人口承擔。
他也以健保數據說明世代負擔差異。6歲以下兒童平均每年自付健保費約8,522元,平均醫療費用為27,509點;65歲以上長者平均每年自付保費約9,912元,醫療費用則達90,149點。
石崇良表示,健保主要仰賴15至64歲、醫療利用率相對較低的工作人口繳納保費支撐。面對人口老化、少子女化及醫療支出增加,政策必須兼顧世代公平與制度永續。
綠:地方補助與中央修法不同
總統賴清德17日肯定屏東縣長周春米推動65歲以上長者免健保費,引發外界質疑民進黨立場不一。
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18日回應,屏東縣是在評估財政能力、確認財源充足後,才決定擴大補助,與立法院透過修法要求中央增加支出,兩者的性質不同。
李坤城表示,地方政府推動福利政策,須自行編列預算並交由議會審議;中央政府則須考量整體財政與其他政策支出。他強調,民進黨並非反對照顧長者,而是認為福利政策不能犧牲其他公共建設及未來世代權益。
他也質疑,藍白推動修法,應進一步說明新增支出的財源,以及如何確保健保制度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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