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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罰鍰及健保費不繳 查封農地慈母代為繳清

查封標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查封標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記者李擷瓔/嘉義報導】為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目標,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指示各地執行分署積極展開「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旨在透過強力的執法手段,確保國家公權力不容挑戰,並進一步維護安全的用路環境。

居住在雲林縣元長鄉的51歲王姓男子,於民國103年後連續欠繳多年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及使用牌照稅,所有車輛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又不依限檢驗,以致欠繳交通稅費及違規罰鍰。上述交通案件相關欠費3萬餘元,另加計欠繳的健保費7萬餘元,各機關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總欠金額達10萬餘元。

查封標的查封標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 提供)

義務人王男名下並無任何存款及薪資所得,但在雲林縣元長鄉有筆566餘坪農地。嘉義分署函請地政事務所查封上述不動產,並通知義務人查封情形。王男得知農地遭查封後,仍未前來分署申辦分期繳納,對農地查封似仍無動於衷,嘉義分署只好續行不動產強制執行程序,民國115年10月執行人員前往不動產所在進行現場指界查封,王男母親於農地現場表示該地現租他人種植花生,執行人員告知其子欠繳稅費詳情及法定強制執行程序後,王母驚覺其子名下不動產將被法拍,立即於次日匯款將所有欠款繳清,嘉義分署隨即撤銷查封登記。

嘉義分署嚴正呼籲,民眾應切實遵守交通規則,違反道路法規不僅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危害,也會危及自身安全,一旦違規遭受處罰,若惡意拒不繳納,行政執行機關必將運用各種強制執行手段追查到底,確保國家公權力不受挑戰。若民眾確實因經濟狀況困難而無法一次繳清,執行分署在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得酌情核准分期繳納,但務必切實履行分期繳納義務,否則仍將續對其財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