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家庭看護工懷孕後,若無法繼續工作,雇主不能單方面終止聘僱關係,家庭恐面臨照顧人力空窗。多名立委要求勞動部提出配套,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明年1月將提出過渡替代照顧方案,明訂照顧服務的銜接順序,並檢討是否增加現有短照及喘息服務天數。
立委楊瓊瓔表示,勞動部先前曾回應,外籍看護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依法雇主不必給付產假薪資,但不能因移工懷孕而解僱,仍須雙方合意解約。這項說法引發爭議,若移工不同意解約,雇主就無法遞補照顧人力。她要求勞動部提出因應措施。
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目前雇主與移工仍有聘僱關係時,可申請衛福部擴大喘息服務及勞動部短期照顧服務,每年最多52天。但部分家庭臨時需要照護人力時,可能因尚未完成長照評估、取得長照等級(CMS),而無法及時使用服務。目前正與衛福部討論,如何協助家庭提前完成長照評估。
楊瓊瓔認為,現行52天的喘息及短照服務仍不足以滿足家庭需求,尤其移工懷孕後若無法繼續工作,家庭需要的是照顧人力的替代方案,而非僅靠短期喘息服務。她要求勞動部將雙方合意解約問題納入檢討。
洪申翰回應,家庭看護工也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雇主不能因移工懷孕就單方面解約。勞動部將盤點現有資源及可改善之處,並於明年1月提出懷孕移工過渡期間的替代照顧方案,訂出替代照顧的優先順序。
產假、陪產假將調整
勞動部盼明年初上路
政府計畫延長產假、增加陪產假,並放寬育兒假適用年齡,不過相關法案仍在立法院協商。對此,洪申翰表示,勞動部提出將產假延長至12週、產檢假增加至10個工作日的方案,育兒假則放寬至子女未滿9歲家長適用。目前仍與朝野協商中,希望盡快取得共識,讓新制明年初上路。
針對國民黨、民眾黨主張產假應延長至14週,洪申翰說明,外界經常引用國際勞工組織(ILO)建議產假應達14週,但這項規範其實也包含女性產檢假。勞動部因此提出新版本,將產假與產檢假合計,朝實質14週的方向調整。
至於育兒假適用年齡,勞動部原先提出,育有未滿7歲子女的家長可以申請,經朝野協商後,已同意放寬至育有未滿9歲子女的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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