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劇演員黃逸豪日前因在表演中諷刺中共總書記習近平,遭中國人士策劃並透過在台協力者進行跨境鎮壓,案件經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內政部警政署5日表示,警察機關受理跨國鎮壓案件共9件,其中4件已起訴,另外5件仍在偵辦中,包括《國有器官》相關人士遭恐嚇的案件。
行政院5日舉行院會,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台灣是自由民主、講求法治的國家,政府不會容許跨國鎮壓行為發生。目前已成立跨機關協助平台,並訂有相關作業程序,未來將持續加強預防與保護,防止跨國鎮壓行為,同時保障民眾安全。
內政部警政署刑警局副組長董欣欣表示,截至今年,警察機關受理跨國鎮壓案件共9件,其中4件已起訴,另外5件仍在偵辦中。
針對目前偵辦中的5件案件,董欣欣說,因涉及偵查不公開,僅能簡要說明。其中2件與香港人士湯偉雄來台有關;另有1件是西藏台灣人權連線舉辦活動期間,遭人丟擲鞭炮的案件。
此外,還有1件案件因涉及偵查祕密,不便對外說明;另1件則是媒體關注的管建忠恐嚇案,該案涉及引進《國有器官》相關影片後遭恐嚇,目前警方已受理並偵辦中。
《國有器官》以紀錄片形式,透過倖存者、家屬、醫界人士與調查者的第一手證詞,揭露中共活摘與黑色器官產業鏈內幕,2024年7月台灣首映後,至今遭遇超過150次恐嚇,引起政府、國會以及社會關注中共跨境鎮壓,呼籲珍惜並守護台灣的民主自由。
跨境鎮壓 法務部修法應對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5日邀請法務部長鄭銘謙等人專題報告「跨境鎮壓對我國民主法治及人民基本權利之侵害與法律防制機制」,並備質詢。
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近期疑似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國發動的跨國鎮壓主要態樣有二,一、片面對外宣布依據境外敵對勢力所公布或發布危害我國主權之法律,針對特定人進行追訴;二、疑似境外敵對勢力在我國境內對特定人發動侵擾或實施暴力。
法務部表示,現行法制對跨國鎮壓嚇阻力明顯不足,且無法有效涵蓋跨國鎮壓犯罪類型,也無法有效防制跨國鎮壓犯罪效應的擴散。因此,現正依據行政院指示進行跨部會研商,針對現行法應對跨國鎮壓犯罪不足之處,於《反滲透法》中增訂相關罪責。
法務部提到,重點包含,訂立為滲透來源實施跨國鎮壓犯罪並予重罰,以提高嚇阻力並充分評價此類犯罪之惡性及對法益所造成的侵害;將各式跨國鎮壓犯罪類型納入處罰規範;建立防制跨國鎮壓犯罪效果擴散之沒收及網際網路相關規範。
陸委會書面報告指出,中共對台跨境鎮壓包含九大樣態目標對象不斷擴大 ,自2005年來,中共對台跨境鎮壓累計已達131人受害、共149人次。相關樣態包含實體攻擊、刑事追責、心理壓迫、數位壓迫、邊境管制、連坐攻擊、經濟制裁、民主干預、機制濫用,目標對象則涵蓋政治人物 、國防軍事人員、司法人員、學者及公民社會人士等。
陸委會強調,中共真正的目標不只是 「處罰一個人」 而是 「影響一群人」 甚至是「所有人」 藉此強力干涉台灣社會及自由體制,其最終目標是要以非戰爭的方式癱瘓政府運作 進而摧毀台灣的法治與民主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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