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推動65歲以上長者有條件免健保費,依規定,行政院須在6日決定是否副署或提出覆議等因應作為。行政院5日僅表示,會採合法合憲的因應作為。
衛福部赴行政院會說明各界對修法評析。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照顧長者是政府重要政策,目前政府每年編列約12.2億元,補助70歲以上中低收入長者健保費;65至69歲中低收入長者,則由地方政府依財政狀況提供補助。
卓榮泰表示,這次修法將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補助範圍擴大至八成以上,預估每年需要約400億元,二、三十年後更將增加至600億元。修法大幅增加政府歲出,並沒有指明財源,也未完全履行與行政院徵詢的法定程序。
卓榮泰說,這次修法有三個問題。首先,健保制度應遵循自助互助及量能負擔原則,全面擴大補助恐影響社會保險制度的公平性,也涉及世代正義。
其次,社會福利資源應優先照顧弱勢者,但修法刪除原有特定弱勢長者的補助規定,反而可能讓真正需要協助的長者失去保障;第三,涉違反《憲法》及財政紀律問題。
卓榮泰認為,考量補助經費龐大,攸關國家財政資源分配,請衛福部綜合整理各界意見,就各受影響層面進行通盤研商,回歸量能負擔、確保弱勢補助、永續財政等原則。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政府推動社福政策秉持三大原則,包括不增加實質舉債、不排擠其他政策、程序要合法合憲,並強調行政院將在《憲法》賦予的範圍與職權內,採取合法合憲的妥善因應作為。
衛福部憂世代負擔失衡
籲遵循量能付費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表示,全民健保一向依照經濟所得決定保費負擔,而非以年齡作為區分。這項政策增加的支出,最終仍可能轉嫁至年輕世代,不利於世代公平。
呂建德表示,引用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的估算,65至69歲單身長者,年所得在155.8萬元以下,或純薪資年薪在177.6萬元以下,就可能符合健保費全額補助資格;相較之下,年輕受薪階級的年薪中位數不到60萬元,兩者的所得差距明顯。
呂建德強調,政府照顧長者是基本責任,但社會保險,尤其是全民健保,仍應遵循量能付費原則,有負擔能力者應共同分擔保費,維護全民健保制度。
呂建德表示,近期醫界、護理界、社福界及社工界都共同呼籲,政府應審慎處理這次修法,不應補助不需要補助的人,卻刪除真正弱勢者原有的保障,形成「損不足而補有餘」的情況,影響社會公平正義及世代公平。
呂建德強調,全民健保是台灣重要的社會資產,30年來得來不易,若要掏空這項制度,卻可能在一夕之間。他不希望政府為了一時的政策考量,犧牲長期累積的健保資產。
衛福部長石崇良5日出席立法院財政、社福及衛環等7個委員會聯席會議,會前受訪表示,若《老人福利法》修法通過,擴大老人健保費補助範圍,勢必排擠健保相關財務,進一步增加未來調漲保費的壓力。他對此表示憂心,希望各界共同支持健保制度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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