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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涉共碟 檢求刑14年

立委高金素梅。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立委高金素梅。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高檢署週五(11月6日)起訴立法委員高金素梅及其辦公室前主任張俊傑等四人,指被告涉收1.7億為中共發展組織,還配合中共指示針對特定等議題發聲,分別對高金、張俊傑求刑14年、15年。高金是台灣首位因共諜案被起訴的現任立委。高金素梅隨後否認指控。

高檢署指出,高金素梅及其辦公室前主任張俊傑、陳智葟、助理林怡君於2005年到2016年間將部落工作隊及國會團隊統合成「祖靈之邦團隊」後,以「一套人馬,兩塊招牌」之手法,由張俊傑、陳智葟統領該團隊之競選、問政及原鄉部落聯繫工作,林怡君穿梭兩岸接受中共官員指示及傳達訊息。

此外,張俊傑檯面上接受中共捐贈原鄉部落建設經費,充實高金素梅競選連任資源;檯面下利用親友帳戶等管道將約新臺幣1億7千萬餘元匯入國內,為中共發展組織。

高檢署表示,高金依照中共官員及所派遣之人授意指示,在立法院就組團赴聯合國反日召開記者會、針對駐日代表處質詢並刪除預算、質詢反對軍購案、透過程序委員會委員身分影響法案審議及針對課綱微調於委員會發聲支持等。

檢方認定其問政與刪減預算具對價關係,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及《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具體求刑14年;此外,張俊傑事後為規避查緝棄保潛逃,惡性極為重大,故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5年。

關於陳智葟、林怡君,高檢署補充,兩人雖於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並就犯罪情狀供述明確,惟犯行危害國家主權完整及國家安全甚鉅,請量處適當之刑度。已認罪的陳、林兩人求交保,高等法院週五開接押庭,裁定續押3個月。

高金否認問政有對價關係

高金素梅回應,起訴書所載犯行均非事實,不能因查緝張俊傑逃亡失利就草率起訴,轉移焦點。

她表示,起訴書所載因靖國神社事件而赴日本及聯合國抗議、反對軍購、課綱微調,均是她一貫主張,並非中共授意,也沒有任何對價,更沒有一毛錢流入口袋;另外,起訴書所載部落工作隊,在另案已釐清,與她無關,高檢署用顯然矛盾的邏輯,將她羅織入罪,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