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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涉收中共資金 高檢署求刑14年

立委高金素梅。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立委高金素梅。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立委高金素梅涉國安法案件,高檢署今日偵結起訴高金素梅及其辦公室前主任張俊傑、陳智葟、助理林怡君,高檢署指出,高金素梅等人涉收1.7億為中共發展組織,還配合中共指示,針對「反軍購」、「課綱微調」等議題發聲,因此針對高金素梅求刑14年、張俊傑15年。高金素梅則回應,她沒有為中共發展組織,也沒有收取任何中資,起訴書所載犯行均非事實。

高檢署指出,張俊傑、陳智葟、林怡君及高金素梅於2005年到2016年間將部落工作隊及國會團隊統合成「祖靈之邦團隊」後,以「一套人馬,兩塊招牌」之手法,由張俊傑、陳智葟統領該團隊之競選、問政及原鄉部落聯繫工作,林怡君居間穿梭兩岸接受中共官員指示並進行傳達,再由張俊傑以檯面上接受中共捐贈原鄉部落建設經費充實高金素梅競選連任資源,及以檯面下利用親友帳戶等管道將約新臺幣1億7千萬餘元匯入國內,為中共發展組織。

高檢署表示,高金素梅依照中共官員及所派遣之人授意指示,在立法院分別以召開組團赴聯合國反日記者會、對日本代表處質詢刪除預算、質詢反對軍購案、透過程序委員會委員身分影響法案審議及針對課綱微調於委員會發聲支持等行為,影響我國議事運作,並針對兩岸、外交等重要議題進行抗議發聲,對我國主權完整、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危害。

高檢署直言,高金素梅配合張俊傑、陳智葟及林怡君居間傳達中共官員指示,而在國會內擔任程序委員影響議事,或針對「反軍購」、「課綱微調」等議案及兩岸、外交等相關議題配合進行發聲、抗議等行為之對價,其收受巨額資金運作委員辦公室及「祖靈之邦團隊」,收受中共捐贈經營原民部落選區,與其職務上特定行為具有對價關係。

高檢署表示,高金素梅與張俊傑等人合謀收受境外敵對勢力提供之資源及巨額資金,為中共發展組織,企圖動搖民心向背,且罔顧法令,利用對於行政機關監督之職權,就監督問政之職務上行為,尤其是反軍購、兩岸、外交及國防等重要議題,依中共官員及其派遣之人授意指示,在我國國會配合發聲並影響議事進行,內外勾連,有違國民神聖付託,對我國主權完整、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危害甚鉅,所犯情節極為重大,且於偵查中推諉卸責誆飾犯行,毫無悔悟之意,故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4年。

至於張俊傑,高檢署指出,張俊傑與高金素梅等人合謀收受境外敵對勢力提供之資源及巨額資金,為中共發展組織,安排相關人員前往中國接受島內統戰工作等訓練課程,滲透原民部落地區,試圖作為「第五縱隊」使用,並依中共官員及其派遣之人授意指示,在我國國會配合發聲影響議事進行,內外勾連,對我國主權完整、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戕害甚深,且事後為規避查緝棄保潛逃,惡性極為重大,故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5年。

最後是陳智葟、林怡君,高檢署補充,雖於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並就其他共犯間之犯罪情狀供述明確,惟渠等犯行,危害我國主權完整及國家安全甚鉅,請量處適當之刑度。

高金素梅回應,她沒有為中共發展組織,也沒有收取任何中資,起訴書所載犯行均非事實,不能因查緝張俊傑逃亡失利,就草率起訴,轉移焦點。她表示,起訴書所載因靖國神社事件而赴日本及聯合國抗議、反對軍購、課綱微調,均是她一貫主張,並非中共授意,也沒有任何對價,更沒有一毛錢流入我的口袋。另外,起訴書所載部落工作隊,在另案已釐清,與她無關,高檢署用顯然矛盾的邏輯,將她羅織入罪,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