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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漣:服貿協議:中台一體化的最後鋪路石

反服貿活動,從3月18日開始,目前還在繼續(記者陳柏州/攝影)
反服貿活動,從3月18日開始,目前還在繼續(記者陳柏州/攝影)

【大紀元訊】 服貿協議,我去年因台灣朋友需要幫其詳細解讀過部份內容,認為那是中台一體化的最後一塊巨大的鋪路石,達成之後,兩岸「和平統一」水到渠成。 
 
先說服貿協議的問題。

*服貿協議:問題產生於兩地制度差異*

這服貿協議的條款,大體上是雙方在許多領域的互相開放,台灣允許大陸資本進入,大陸亦允許台灣資本在相同領域投資,只是在投資形式,如合資獨資等上面有具體的股份設置規定。

真正的問題在於協議之外,即兩岸的政治社會體制不一樣。台灣已經民主化,實行自由市場制度,沒有行業准入的各種政治限制。而中國的情況不一樣,是在政府管控制下的半行政化干預市場經濟。這種體制的國家與任何民主國家的交流,很容易憑藉制度的不同,獲取利益。以下我先舉例說明。

以媒體業而言,2001年中國加入WTO之後,承諾今後數年內逐步放開。此後,中國在海外大肆推行「大外宣」計劃,新華社多語種媒體在美歐及全世界相繼落地並設立記者站,收購英文媒體,各種外宣刊物如雨後春筍。以美國為例,所有由中共控制的媒體(包括網站)可以自由地批評美國的一切,從政治、外交政策到經濟社會,尤其是中美關係上的評述幾乎就是新華社與《環球時報》的翻版。

外國媒體不但沒有得到相同的待遇,反而受到嚴厲控制。中國高層領導和政府文件多次重申,外國政治類新聞媒體不准進入中國。即使進入中國的外國記者,其報導也會受到各種干擾,每年一次換發簽證的制度就是迫使外國記者自律的重要手段,不少記者因為發表過中國政府不喜歡的報導,被停發簽證,如路透社的慕亦仁,被迫中止在中國的記者生涯。2013年12月《紐約時報》與彭博社因為報導過中國高層家屬的腐敗故事,兩家媒體的幾十位記者在換發簽證時遇到的阻礙就是一例。彭博社為了在中國傳媒市場立足,最近已由董事長公開表示,該社此後不再在中國做商業經濟之外的報導。

專制國家與民主國家之間的制度差異造成的結果就是:進入你的國家,我利用你的自由做我想做的一切;你進入我的國家,我用我的專制手段,限制你的自由,迫使你乖乖就範。

中台服貿協議面臨的問題,其實就是其他民主國家所面臨的同樣的問題,但由於台灣與中國特有的複雜關係,台灣幾乎沒有任何修改規則的能力。

*服貿協議可以實現大陸對台灣的吞噬*

我對服貿協議的一點研究,緣自2013年12月一位台灣朋友的請求。這位朋友曾就其中關於印刷業開放等幾個問題向我諮詢。服貿協定中有這樣的條款:台灣應對中國開放印刷及其輔助服務業,同時北京也允許台資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企業,從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業務,大陸方投資應當控股或占主導地位。

從條款看來,似乎不平等只體現在大陸可在台灣獨立投資,台資到大陸則需要合資且不能居控股地位。但真正的要害不在這裡,在於台灣與大陸對印刷業的定位及管理方式完全不同。台灣是民主社會,印刷業是作為純粹的工商業來管理;大陸是個專制社會,控制思想與意識形態,各種印刷品如報紙、期刊、書籍、年畫、圖片、掛曆、畫冊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裝幀封面等,統統被看作一種意識形態的載體,列入審查範圍,印刷業因此不可避免地被看作是涉及國家安全與意識形態宣傳的特殊領域,歸口於新聞出版總局管理,同時還要到公安局報備。《印刷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15號)第八條第三款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出版物印製許可證向公安部門申請,經核准,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

由於報紙、期刊、書籍、圖片等類印刷品承載的內容必不可免涉及政治,國內印刷業分國營、民營、外資等三大類,這些企業從事的印刷經營種類,在申請執照時均有規定,執照不得轉讓、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