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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毒延燒 診所糖漿也淪陷

【記者陳瑋臻、江禹嬋、施芝吟/報導】塑化劑風暴延燒,愈來愈多食品受波及,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昨(29日)證實,北台灣有2、30家診所,搭配藥粉服用的糖漿,也被塑化劑汙染。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昨天表示,行政院召開跨部會議,初步討論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將加重業者罰責,並納入食品履歷制度,衛生署並宣布31日為黑心起雲劑終止日,市面上所有通路應立即停止販售可能受塑化劑汙染運動飲料、果汁飲料、茶飲料、果醬/果漿或果凍、膠囊錠狀、粉狀等5大類食品。

感冒糖漿也染塑化劑

新北市衛生局官員表示,27日清查出全霖國際貿易公司一批葡萄、草莓糖漿,共178桶(每桶1加侖),因起雲劑被塑化劑汙染而影響品質,經要求全面下架回收,業者配合完成,至於業者是否會被開罰或法辦,尚待行政院衛生署認定。

衛生局官員說,包括台北市、新北市在內的北部縣市,有2、30家診所使用全霖公司生產被塑化劑汙染的水果口味糖漿,經追查及要求這些診所,都已停止使用。

塑化劑風波像食物鏈一樣,環環相扣,最主要因為這些診所或藥局都是向全霖公司購買糖漿,而全霖上游的原料供應商,就是毒老闆昱伸公司,因此要求只要是全霖的產品通通下架。

衛生局強調,由於糖漿不具藥效,為確保兒童健康,已要求診所藥局停用包括全霖公司糖漿等所有品牌的糖漿,如診所及藥局仍需使用時,務必請供應商提供不含有塑化物檢驗證明後才能使用。

重罰黑心業者 建食品履歷

中國國民黨立委張顯耀昨天舉行記者會提出「修法重罰黑心業者、塑化劑改列為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建構食品履歷制度」3點防護措施,邀請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副局長吳秀英出席。

張顯耀指出,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罰則過輕,他建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案,新增食品衛生管理法31條之1,加重刑事罰則。據張顯耀提案內容,意圖營利,對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滲入或添加毒物或其他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塑化劑在目前環保署主管的「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中,被列為第4類毒性化學物質,僅需「申報」,因此他主張,將其改列為第2類毒性化學物質,須向主管機關登記、報備、管制,罰則也將加重。

另外,張顯耀也建議,比照美國與歐盟建立「食品履歷」制度,消費者在購買的同時,向上下游追溯查詢產品或加工品的來源及製造過程,除可重建民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外,也可在產品出現問題時,可以在第一時間追查源頭。

對於立委的提議,蕭美玲指出,行政院跨部會會議已在檢討並將主動提出食品衛生管理修法版本與建立食品履歷制度,另外環保署官員也表示,願意檢討將塑化劑改列為第2類毒性化學物質。

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表示,內政部將啟動民政體系將衛生署的公告事項落實執行到全國各縣市鄉鎮村里,教育部也將通報全國各級學校,在校園內停止販售可能受塑化劑汙染5大類食品。

5大類食品 各通路禁售

蕭美玲還表示,業者必須在 31日零時前提出來源證明,證明食品來源並非黑心起雲劑;或是提出檢驗合格證明,否則禁售。

據了解,昱伸和賓漢公司負責人,是「師出同門」,都曾經向同一個師傅學習調製起雲劑,卻同樣走上違法道路,昱伸的起雲劑添加DEHP有毒塑化劑,汙染了運動飲料和保健食品,而賓漢則是添加另一種塑化劑DINP,汙染商品遍及餅乾、麵包和冰淇淋,結果這兩公司負責人都被依詐欺罪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遭到收押。

國內食品衛生出問題,這次司法檢察權力的介入,從塑化劑的源頭再一路追查到下游,對黑心商做最快,最直接的調查處理,接下來要如何追究他們的刑責,備受各界矚目。(相關新聞見A2、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