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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螺絲鬆脫 中市恢復上下班打卡制

台中市府3月起,不論正式或約聘僱員工,都須透過指紋刷卡機,落實簽到、簽退。(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府3月起,不論正式或約聘僱員工,都須透過指紋刷卡機,落實簽到、簽退。(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 /台中報導】新人新政,台中市政府5年前取消上下班打卡制度,改採自主管理式,規定員工有需加班時才須打卡。經檢視,台中市長林佳龍認為「弊大於利」,為防螺絲鬆脫,宣布3月起,不論正式或約聘僱員工,都須透過指紋刷卡機,落實簽到、簽退。

市府人事處長陳杉根指出,自99年縣市合併後,除少數如交通、環保、稅務、警察、農業、都發、消防局等,實施上下班簽到退,其餘授權採自主管理,上下班免簽到退,產生一些有待檢討的問題。

陳杉根表示,偶有民眾反映同仁有晚到早退情形,且其他5個直轄市均未全面實施自主管理,除台南市為正、副首長,科長以上人員,及經機關首長許可人員外,其他人員每日上下班均須親自辦理到退手續。

市府為杜絕人員投機行為,去年6月1日起,由交通局先行試辦恢復簽到退制度,到目前為止,未發生同仁因差勤不正常被檢舉情事,且出勤、加班明確,也未有加班不實情況,單位主管也毋須逐一記得同仁到勤時間,可專注公務處理。

交通局長王義川則指出,上任時一度以為交通局只有100多人,直到去年才確切知道包含行政助理、約僱人員等共500多人;過去採自主管理時,常看到5時30分一到,同仁紛紛打卡,但早上8時卻從未見過同仁打上班卡,後來才知道加班才須刷卡,但同仁幾點上班、是否確實,則無從得知。

市長林佳龍表示,市府還有適用《勞基法》的約聘僱人員,必須簽到退,舊制形成一市府兩套標準;他說,統一恢復後,針對特殊外勤人員會保有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