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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附和中共搗亂者 面臨各國調查(4-4)

接上文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在美國出現了很多為德國納粹服務的宣傳員,他們混淆視聽,操控民意。為了嚴控「納粹宣傳」,1938年,美國國會制定了《外國代理人註冊法案》(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專門用來約束外國利益集團及其代理人在美國進行「具有政治影響能力或準政治影響能力」的活動。相關代理人應依法到外國代理人登記處登記,該部門由司法部國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Division,簡稱NSD)下設的反間諜部門(Counterespionage Section,簡稱CES)管理。觸犯者將面臨罰款或監禁。

麥大志(Chi Mak)是因觸犯《外國代理人註冊法案》而被定罪的著名間諜。麥大志出生於中國廣東省,1985年入籍成為美國公民,2008年因涉嫌竊取海軍機密被加州聯邦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4年5個月。麥因此身敗名裂,付出了驚人的律師費用,遠遠超過中共給他的報酬。最具諷刺意味的是,中共否認與麥大志案有任何瓜葛。

那些在美國成立、聽命於中共的特務組織,顯然違反了美國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案》。而被他們煽動、利用在美國境內參與騷擾、攻擊法輪功的人士,當然也面臨情報部門的監視和調查。

四、切勿與狼共舞

西方很多國家都有管理外國機構的法律法規。各國情報部門都深知中共的邪惡性質,也因此會對中共的代理人重點監控,將其個人資料詳細備案。這些被調查的對象,一旦被判有罪,輕則失去駐在國的居留權,重則入獄服刑。如果他們需要申請綠卡或歸化公民,都會面臨很大的麻煩。

目前,美國、英國、德國等多國都在收緊移民政策,更加細緻嚴密地審查移民背景。此舉主要是為了保護本國安全和利益,提高移民素質,防止恐怖分子乘虛而入。共產主義宣揚恐怖、暴力和獨裁,與西方民主制度水火不容。因此,在民主社會充當中共的代理人,替中共煽動仇恨,延伸宗教信仰迫害,都是觸犯當地法律的犯罪行為。海外華人移民理應珍惜自由民主的環境,切勿被中共利用,違反了駐在國的法律而不自知。

幾十年來,中共利用愛國情懷對海外華人施以「統戰」,矇騙了大批民眾。但是,中共不等於中國,愛國更不是愛黨。一位真正愛國的華人,不應該追隨出賣領土、鎮壓人民、破壞生態環境、毀滅中華文化的中共。只有拋棄中共,中國才能走向真正美好的明天。

法輪功倡導的「真、善、忍」體現了中國傳統的價值觀,對任何社會都有百利而無一害。神韻藝術團的演出,復興中華五千年的神傳文化,讓世界民眾認識了一個令人敬佩和嚮往的中國。法輪功和神韻給全人類帶來了希望,每一位華人都應為此感到驕傲和欣喜。如果聽信了中共的謊言,或是為了蠅頭小利而助紂為虐、參與迫害法輪功,得不償失。

目前,國際社會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正義之聲此起彼伏,中共政權搖搖欲墜,紅色滲透也正在崩潰之中。在此奉勸那些被中共欺騙和利用的同胞,切莫再同流合汙,隨著中共的指揮棒搗亂,於己於人都不利。(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