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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核准緩繳2億2千多萬稅額 全國六都之冠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受肺炎影響,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不受應納稅額多寡限制,延期繳稅最長1年,分期最長3年(36期),適用的税目有使用牌照税、房屋稅及地價稅。統計至5月15日止,桃園市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稅件數共1,001件,税額2億2千萬餘元,據了解目前六都延分期的稅額有6億8千多萬元,桃園就占了1/3,緩繳稅額居六都之冠。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局長姚世昌表示,為協助民眾渡過難關,該局早在2月22 日官網設置「肺炎疫情税捐申辦專區」,提供24小時全天候的線上申辦服務,讓民眾不必出門也能完成延期及分期繳納手續,並且以從寬、從簡、從速原則辦理。

另外,桃園市申請案件最多的是房屋税,税額為2億1千萬餘元,占全部延分期稅額98%,目前核准最大的金額是8千多萬元,第2大筆為5千多萬元,這2家企業申請的事由均為短期營收驟減,符合109年1月起連續2個月平均營業額較108年12月以前6個月或前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15%的條件,可見本次疫情確實造成業者營運很大的衝擊,緩繳紓困措施也暫解企業燃眉之急,幫助資金調度運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申請事由以短期收入驟減最多,占總核准件數約79%,其次為因減薪、非自願離職及減班休息者占總核准件數12%,紓困特別條例所定產業占總核准件數8%。紓困標準就企業而言,符合今年起連續2個月平均營業額較108年12月以前6個月或前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15%的條件;個人部分則是個人所服務企業有減班休息的情形。

該局提醒,房屋稅開徵即將結束,因受疫情影響無法一次繳清稅捐者,請把握時效於 6月1日前向該局申請延期及分期繳納。針對核准延分期繳納案件,在延繳分期的期限內免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納稅人如有分期繳納稅款,只要其中一期未繳,就會失去資格,須全數繳納剩餘稅款,提醒應特別注意每期繳納期限,並確實依限繳納。

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800-31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