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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自治條例 優先輔導老舊大樓設管委會

【記者方金媛/高雄報導】​高市府11月1日公告「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針對1995年以前取得建造執照之6樓以上公寓大廈輔導成立管理組織,並分類分期分區公告輔導暨補助計畫,加速管理組織成立和正常運作。

市長陳其邁表示,草案公告後將送至議會,加速完成立法程序;90天內也會針對20年以上公寓大廈強化消防公安檢查執行力道,從嚴排除檢查障礙,並加速危老都更程序。

陳其邁說,市府針對6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優先強制輔導成立管理組織,以維護安全梯及昇降機等設備。輔導後1年內未成立者,將對專有部分區分所有權人處以罰鍰。本自治條例施行日起1年內,高市6樓以上公寓大廈應成立管理組織並完成報備程序。未依規定成立及報備者,將對主任委員、管理委員或管理負責人處以罰鍰。

另外,因建物傾頹、朽壞危及公共安全,高市府公告鼓山區河邊里仁愛河濱商城限期一個月內拆除,125戶住戶受影響。

為讓住戶能在短時間內找到合適住所,都發局與高市租賃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合作,10月31日起在里活動中心設置都更租賃服務站,為期一個月,協助住戶找屋看屋。

河濱商城是高市第一個自發成立都市更新會的社區,更新會郭理事長表示,已召開第5次理監事會,決議每一門牌戶,租金費用提撥2個月押金及6個月租金,搬家費用提撥2萬元,向市府申請代墊費用一次到位;另訂於11月1日舉辦搬遷說明會,邀集租賃業者代表,協助租屋說明,另也將在12月5日召開會員大會,追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