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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高院宣布教堂有資格獲得某些公共資金

美國最高法院週一(6月26日)裁定,宗教機構在出於純粹世俗目的的項目上,比如修建操場,有資格獲得公共資金。(Win McNamee/Getty Images)
美國最高法院週一(6月26日)裁定,宗教機構在出於純粹世俗目的的項目上,比如修建操場,有資格獲得公共資金。(Win McNamee/Getty Images)
【記者秦雨霏編譯/報導】美國最高法院週一(6月26日)裁定,宗教機構在處理純粹世俗目的項目上,比如修建操場,有資格獲得公共資金。

《今日美國》報導說,這份裁決的票數是7-2。高院作出的決定將會影響30多個州,這些州此前禁止將公共資金撥給宗教團體。

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撰寫了這份裁決。大法官金斯堡(Ruth Bader Ginsburg)和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不同意。

在高院審理這個案件當時,密蘇里州政府宣布一家路德教堂沒有資格獲得政府補助金來修建操場。自由派大法官卡根(Elena Kagan)說:「它似乎明顯違反了憲法權利。」她指的是密蘇里州政府在申請補助金的問題上,拒絕將三一路德教會跟其它非營利組織平等對待。該教堂符合補助金計劃的中立標準。

該案件要追溯到2012年,當時該教堂申請州補助金翻修兒童學習中心操場。它排在44個申請者當中的第五位,有14個申請者獲得了補助金。但是根據州憲法的一個條款,該教堂被拒絕撥款。

該教堂的訴訟很快成為宗教自由支持者的一個轟動事件。在聯邦地區法庭和上訴法庭審理中,教堂都敗訴。但是最高法院在2016年1月決定聽證此案,被視為一個積極信號。次月大法官斯卡利亞去世,促使大法官們推遲聽證此案,因為他們擔心出現4-4的僵局。

戈薩齊被確認為大法官並非此案唯一轉折點。密蘇里州新任共和黨州長格林特斯(Eric Greitens)逆轉了州政策,說教堂未來將有資格獲得這類公共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