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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發展共諜組織 北檢起訴王炳忠

台北地檢署偵辦陸生周泓旭涉嫌吸收新黨青年軍發展組織案,6月13日依違反國安法等起訴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圖為案件證物。(記者陳柏州/攝影)
台北地檢署偵辦陸生周泓旭涉嫌吸收新黨青年軍發展組織案,6月13日依違反國安法等起訴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圖為案件證物。(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中國學生周泓旭涉嫌來台發展共諜組織案,查出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等人,涉嫌利用「燎原新聞網」等方式執行「星火T計畫」發展組織,並將不法所得透過同泰精品公司進行地下匯兌,北檢13日偵結,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王炳忠等人,同泰精品負責人則依違反《銀行法》起訴。

北檢表示,王炳忠等人自2014年5月開始,陸續被以台灣詠銘國際公司董事身分申請獲准來台的周泓旭所吸收;自2015年起,「國台辦政黨局」及「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開始提供王炳忠資金,由他收取、管理及運用,周泓旭擔任在台監督及聯繫窗口,王炳忠則成立「星火秘密小組」,執行「星火T計畫」發展組織。

王炳忠等人以「書」作為各種幣別的代稱,包括美金、港幣、人民幣,均分別以「美國書」、「香港書」、「大陸書」等作為代稱,「本」作為金額單位,1本代表百元現鈔100張。

北檢說,王炳忠等人的取款模式,為王炳忠自己或與親友前往中國大陸收取外幣現鈔,再攜帶返台,隨後藉由王炳忠父親王進步、會計曾琬淨,向同泰精品公司進行地下匯兌兌為新台幣;北檢估算,同泰精品從2010年起,經手匯兌金額高達新台幣35億4,800多萬元,犯罪所得6,369萬元。

北檢表示,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依違反《國安法》非法發展組織罪嫌起訴,王進步則涉犯幫助非法發展組織罪嫌;同泰精品的負責人等4人則依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匯兌業務等起訴。

北檢說,查扣新台幣1,525萬元犯罪所得,將建請法院依法沒收,其餘犯罪所得無法沒收者,建請法院依法追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