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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競速撞死前車駕駛 被害人母親批無悔意難原諒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臺北市23歲李姓男子2022年11月14日凌晨酒駕競速,在忠孝東路車行地下道追撞前車,造成前車駕駛王男被壓在翻覆的車輛下傷重不治,今年3月遭起訴後成為臺北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24日首度開庭,25日再傳喚雙方母親交互詰問,王母認為李男無悔意,無法原諒。

檢警調查,李男、江姓少年等7人於2022年11月14日凌晨4時許,在北市大安區的夜店飲酒後分乘2車欲前往李男位於北市萬華區的住所續攤,李男駕駛BMW轎車載著曾姓少年在前,行經中正區忠孝東路車行地下道時,高速追撞前方自小客車,造成駕駛王男傷重身亡;且李男當下不願配合調查,不斷向員警逼近,警方見對空鳴槍無效才射擊他的大腿制伏。

此案為北檢、北院首件適用國民法官參審的刑案,也是全國第二案。北檢今年3月8日依酒駕致死等罪起訴李男,北院7月19日進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21日宣誓後,於24日首度開庭審理;李男對檢方起訴他酒駕致死、致傷等罪名都認罪,並表示感到懊悔,但他辯稱是因工作需求才會喝酒,且案發當時是因為王男突然煞車才會釀禍。

北院25日再以證人身分傳喚當時替李男製作筆錄的鄭姓員警後,檢、辯也分別傳喚死者王男母親、李男母親進行交互詰問。王母認為,李男案發時的脫序行為,導致延誤送醫,這點讓她非常在意;且李男在審判時對案情避重就輕、沒有悔意,真的讓她很生氣,等於是對她的二次傷害,她無法原諒李男。

由於王男是長子,王母泣訴,案發後家中經濟來源頓時中斷,二兒子雖有工作但薪資不高,就讀高中的小女兒為了養家也決定先不念大學,而她除了全天候照顧2歲的小孫女,現在還必須兼差,家庭經濟壓力沉重。王母也提到,王男自小罹患膽道閉鎖症,「他很努力活著」,卻這樣就被李男撞死,讓她很心痛。

李母則表示,家中過去經營熱炒店,收攤後現在仍負債100多萬元,因丈夫身體不好,需靠她扛起家計,兒子李男因家境輟學,在工地工作貼補家用,肇事的BMW車輛是李男貸款買的二手車,她於案發前2個月才得知;案發後,她與家人有到死者靈堂上香致意、致電關心王母,盼能盡量彌補兒子造成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