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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調查:勞工每月加班13.4小時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為了解勞工工作狀況、對工作環境的滿意,及職涯規劃等情況,勞動部29日公布112年勞工生活及就業調查,整體工作滿意比率約為7成5,其中以性別工作平等最高,占比逾九成;最不滿意前三名,分別為人事升遷、工資,及員工申訴管道的暢通情況。

勞動部以參加勞保的本國勞工為調查對象,按年辦理「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112年計回收有效樣本4095份,據調查,去年勞工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的比率為74.6%,較111年調查上升1.2個百分點。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者,以「性別工作平等」最高,其次為「同事間的相處與友誼」;最不滿意者以「人事考核升遷制度」居首,其次為「工資」。

調查指出,勞工近一年(111年6月至112年5月)有延長工時(加班)者占41.2%,平均每月延長工時為13.4小時;有加班的行業中,以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占比逾6成最高,其他包含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運輸及倉儲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亦均在5成以上。

調查進一步顯示,勞工每次均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占8成5,從來沒有或經常沒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占比以不動產業近2成最高,其他如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批發及零售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與製造業均逾1成。

此外,曾在下班後接獲服務單位以通訊方式交辦且當下即執行工作的勞工約占1成7,執行工作地點回服務單位者占5.1%,在非服務單位執行占13.4%,其中後者平均每月實際執行工作時數為4小時。

去年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讓台灣成為東亞第一個週休3日的國家」提案。本次調查中發現,在不改變每週工作時數下,勞工希望工作型態以週休2日「每週工作5天,上下班採彈性時間」及「每週工作5天,上下班時間固定」最多,其次為「增加每日工作時數,減少每週工作天數」(如週休3日每日工作10小時)、「減少每日工作時數,增加每週工作天數」(如週休1日每日工作6至7小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