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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事會議再次修法 臺教產:難修復基層信任

臺灣教育產業工會質疑,校事會議再修法仍忽略校園生態的複雜性,恐難修復基層對制度的信任。(記者莊璦筠/攝影)
臺灣教育產業工會質疑,校事會議再修法仍忽略校園生態的複雜性,恐難修復基層對制度的信任。(記者莊璦筠/攝影)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教育部日前再度公布最新校事會議修法,未來教師行為顯屬合理管教案件,學校可直接結案,不用送校事會議調查。不過,臺灣教育產業工會14日表示,修法仍著重條文調整,忽略學校系統及校園生態的複雜性,也缺乏讓教師安心教學及保障、回復名譽的機制,恐難修復基層對制度的信任。

臺教產副理事長葉明政指出,這次修法仍著重條文調整,忽略學校系統及校園生態的複雜性,恐難修復基層對制度的信任;目前教育現場仍面臨4項問題,包括校事會議權責混雜、程序正義難落實;調查期程過長;外聘調查擴張,使校園運作司法化;匿名與惡意檢舉防堵不足。

針對調查期程過長,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表示,依現行《解聘辦法》,從接獲檢舉到決定是否受理最長20天,受理後7天內召開校事會議,調查原則為2個月,並可再延長2個月;後續還有校事會議、教評會審議及教育局核准等程序,光是行政程序就可能超過半年。若再加上最長3個月輔導期,以及後續申訴、訴訟,可能2、3年仍無法結案。

在惡意檢舉防堵方面,新竹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梁麗雯舉例,曾有教師放學後發現高年級學生以不當言語交談,原想上前提醒,卻因校內過去曾有教師認真管教反遭投訴,擔心自己的言行也可能被放大檢視,最終選擇不介入。

梁麗雯說,影響不只限於教師。她曾遇過一名家長,孩子在校跌倒造成臉部及手部受傷,家長雖然擔心,卻猶豫是否向學校或老師反映,擔心因此傷害教師或影響教學環境。

梁麗雯認為,當日常教育判斷都可能被放大檢視,甚至面臨漫長調查程序,教師可能被迫優先思考如何避險,而非如何教育;長期下來,不僅影響教師的管教與專業判斷,也不利於校園建立正常的信任與溝通關係。

對此,臺教產提出3項訴求,首先要求廢除校事會議、終結校園司法化,讓教育專業與行政裁量回歸學校;其次應限縮調查期程,避免教師長期陷入行政調查;第三,建立強制的名譽回復及補償機制,對最終認定無不法的教師,應在適當範圍內公開澄清,並針對遭誣告或濫訴造成的精神及經濟損失提供實質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