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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午餐專法 營養師籲定人力基準

營養師全聯會表示,《學校午餐專法》應明定人力基準。學童食用營養午餐示意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營養師全聯會表示,《學校午餐專法》應明定人力基準。學童食用營養午餐示意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學校午餐專法》草案中部分供餐型態採「得置營養師」規定,引發人力保障疑慮。營養師全聯會表示,目前國內平均每一名營養師必須服務大約2,500名學生,呼籲專法要明定配置基準,避免法律上增加責任卻沒有相應人力。

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表示,目前國內國中、國小大約有177萬名學生,專任的學校營養師只有大約700人,平均每人必須服務約2,500名學生,與鄰近國家仍有不小差距,擔心《學校午餐專法》上路後專業責任增加卻沒有足夠人力來負擔。

以日本、韓國為例,日本大約每550名學生配置一名營養師,韓國以每400名學生配置一名為目標,小校可採聯合聘僱。韓國1月修正《學校給食法》,將供餐人力及勞動環境改善納入法律,從制度面處理學校午餐的人力問題。

全聯會表示,目前討論中的《學校午餐專法》草案已經從過去以班級數為主的配置方式,改為考量公辦公營、公辦民營及民辦民營等供餐模式。不過,部分供餐型態使用「得置營養師」的規定,恐怕會出現依法必須執行專業工作,卻不一定有專業人力負責的情況。

人力配置方面,全聯會建議,自辦午餐的學校每550名學生配置一名營養師,委外辦理者每1,100名配置一名,小校可採聯合聘僱;外訂盒餐或桶餐的學校可以依營養師實際服務的學生總人數來計算配置需求;偏遠地區及供餐量較大的學校也應考量供餐份數、服務範圍及特殊飲食需求予以調整人力。

考量營養師人力無法在短時間內補足,全聯會建議,政府應訂定分年增員期程及穩定補助機制,協助地方政府增加正式職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