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魏仲芝/編譯】2011年世界盃橄欖球賽將在紐西蘭舉行,估計將會吸引
8萬多名海外遊客。為了解決遊客在公共場所自由露營所帶來的汙染問題,政府將於本月提出法案。
政府將發布告示牌及網站資訊,標明可以露營和禁止露營的區域。環境部長史密斯(Nick
Smith)日前於納爾遜(Nelson)舉行的露營車協會年度會議中宣布,對於弄髒停車處、保護區和其他景點的自由露營者,將立即處以最高200紐幣(約新台幣4,400元)的罰款。如果自由露營者被控非法排放廢棄物,法院最高可判處以1萬紐幣(約新台幣22萬元)的罰金。
史密斯指出,紐西蘭無法容忍不負責任的露營者。他表示,自由露營是紐西蘭的旅遊業和民眾生活中重要的部分。過去10年來露營人數增加1倍,達到每年11萬國際遊客及4萬名本地人。他還說:「在現行制度下,全國67個區都用自己的地方法來控管這個問題,但效果不佳。新法案能讓各地市議會決定哪裡可以露營,哪裡只限給附廁所的露營車使用,及哪裡禁止露營。政府鼓勵人們使用附廁所的露營車。」
紐西蘭地方政府聯合會主席勞倫斯(Laurence Yule)對新法案表示歡迎,並指出議會將於未來幾個月徵詢社區意見,確定哪些地區禁止自由露營。
提供住房及露營場地的假日公園組織總經理布朗(Fergus Brown)表示,許多議會一直想解決這個問題,不過缺少能有效執行的法律。
科瓦萊寧(Heikki Kaariainen)是一位作家,他曾出書為紐西蘭的自由露營者提供相關知識。他說:「不是每個人都想進入宿營地,最近營地的收費也大幅上漲。我認為,自由露營者成了少數亂丟垃圾人的替罪羔羊。」
AUT的旅遊研究所主任西蒙(Simon Milne)也警告,新法律衍生出的工作量相當龐大。由於他在伊甸山(Mt
Eden)居住,他談到:「在山上看到某些人留下的衛生紙、糞便和垃圾並不足為奇。」他認為在世界盃期間,大部分街道將會面臨同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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