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紀元特稿

絕食是為了喚醒良知推翻暴力

⊙童文薰(台灣律師)

高智晟律師的維權絕食號召,獲得全世界的熱烈支持與回應,世界各地民眾起而聲援並加入絕食接力。但絕食抗暴的歷史是什麼?它的核心價值又是什麼?看似「消極」的絕食行動,為何能夠有效反抗暴政?過去人類有沒有以消極的手段,成功的推翻暴政或改變歷史的記錄?

絕食抗暴的歷史

歷史上最有名的絕食抗暴者,首推「印度聖雄」甘地。與高智晟律師相同,甘地也是一位律師。他熟知法律,深知違背法律的後果。但他發動「不合作主義」,視被捕入獄如同回家。甘地前後16次絕食,絕食21天以上有3次,宣布絕食至死的也有3次。最近揭露的一批資料顯示,當時的英國首相邱吉爾,曾意圖任由甘地活活餓死。但歷史的結果證明,英國佔領印度的行為不符公義,最後英國被迫讓步,印度獨立建國。

受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絕食抗暴而走出勞教所的感人案例不計其數。

所以即使是手無寸鐵,被關在牢裡的人,也可以使關押他們的政府陷入泥淖,逆轉情勢。

「非暴力抵抗」思想的淵源

甘地並不是「非暴力」抵抗思想的首創者。《湖濱散記》作者梭羅(1817~1862),由於反對美國的蓄奴制度、反對美國發動戰爭侵略墨西哥,他在1842年,開始拒絕向美國政府繳稅。他認為繳稅給這樣的政府,等於是幫助不義的蓄奴制度,等於是出錢讓他們去打一場不義的戰爭。為此梭羅下獄一夜。這一夜的牢獄之災成就了他的〈民事不服從的義務〉(On the Duty of Disobedience)這篇文章,也成就了「非暴力」抵抗思想。

梭羅說:「你可以遵守法律,但是,你要更盡心的去遵守正義。」

當良心與統治者制訂的法律產生衝突時,梭羅寧可拋棄法律,遵守良心的指示,而不可昧著良心,屈服於不義的法律。良知與道德的位階,遠高於法律的位階。梭羅的這篇文章,後來成為非暴力理論的經典之作。

甘地從詩人托爾斯泰那裡承接了梭羅的非暴力的哲學,之後加以發揚光大;馬丁路德.金恩博士則深受甘地的影響,形成他在1960年代,在美國推動民權運動的根本思想基礎。

非暴力的核心價值

非暴力思想者,心中不憎恨加害自己的人。甘地說他的「非暴力抵抗」是「神的真理」。非暴力的動力來源是愛、體諒與寬容。有這種信念的行動者,他的一切行動都是為了救贖對方,而不是摧毀、傷害對方。 

在印度,幾個世紀以來,餓死被視為最悲慘的命運。然而,把絕食當作武器,在印度是相當古老的。印度農民在債主家門前絕食,以期推遲還債日期;相反的,債主們也有的以絕食來威脅負債人,強迫他們信守契約。但是,這種為私為己的絕食手段,直到甘地採用以後,才展現了世界性的意義。

甘地在遇到「不可逾越的障礙時」,就採取絕食手段。他認為,只有絕食才能「打開諒解之心,感化對手們的每一根道德神經」。他為大大小小的事情16次公開拒絕進食,無論是為了爭取南非的種族平等、實現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和解,還是為了加速英國人早日從印度撤退,甘地懷著大公無私、悲天憫人心情的絕食,感動了全世界千千萬萬人。

絕食是為了「喚醒對方的良知」

但是絕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隨意採行的。按照甘地的理論,進行絕食抵抗,必須遵照嚴格的生理和道德標準。基本原則是不能為「反對別人」而隨意絕食,絕食只能「針對你可以說是愛他的那樣的對手」。換句話說,甘地是為了喚醒民眾的良知而絕食,甘地是為了愛他的敵人而絕食。

甘地絕食是因為相信人人都有善心、良知。他認為透過絕食,可以把一直存在人心中的那份良知引發出來。所有的紛爭可以靠對話來消彌,絕不可以假藉任何理由、任何名義,或者因為宗教信仰不同、語言不同、國別不同、種族不同來發動戰爭。

甘地的非暴力思想繼承人金恩博士,於1964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卻於4年後的4月4日,在曼斐斯被一位白人年輕人開槍打死,享年39歲。美國國會在1983年通過「馬丁路德.金恩紀念日」,並定於1986年實施,以每年1月的第3個星期一為紀念金恩的國定假日。

真正的勇者在關鍵時刻 選擇良知

只有懦弱者才會因著恐懼而亂用暴力。真正的勇者不會以暴制暴,珍惜尊重所有生命,但無懼生死,坦蕩堅強。

因為非暴力抵抗對付的不是正在行惡的個人,而是那個罪惡本身。非暴力抵抗者不會把荊軻視為英雄。真正的英雄豪傑是當一個人面臨死亡時,卻仍勇於向前,而不訴諸暴力,這才是最高勇氣的展現。所以甘地說:「實行非暴力的人,比使用暴力的人須要更大的勇氣。」

非暴力抵抗者不報復。非暴力抵抗者不僅反對任何有形的暴力行為,也反對思想上的暴力念頭。

非暴力抵抗者確信整個宇宙的真理,始終站在正義的這一方。

非暴力抵抗者在奮鬥的過程中,以自我受苦來喚起人類的根本良知,進而影響輿情,或軟化對方的立場,或迫使對方改變政策。

一個非暴力抵抗者,眼中雖清楚看見抗爭所要付出的代價,但心中卻只聽見良知的呼喚。人為的法律,比不上天賦的良心。

更重要的是,一個真正的非暴力抵抗者不僅聽到良知的呼喚,還要跟著良知走,因此敢於以身試法,自願受苦受難,來喚醒其他人的良知,進而改變那不義的法律或制度。

非暴力成功改變民主政權

有人把甘地的成功歸因為英國人講民主,而且有自由的媒體;也有人把金恩博士的成就歸功於美國的民主政治體制。因此悲觀的認為非暴力抵抗手段,遇到獨裁政權是無效的。

事實真是如此嗎?講民主的英國人就不會採行暴力的鎮壓手段嗎?講民主的美國,自然而然的就會解放黑奴,給予有色人種相同的平等待遇與尊重嗎?殘暴的政權就只會一味的以武力來統治人民嗎?

事實上在1896年,為了鎮壓回教徒的叛亂,英國軍隊大開殺戒,光是在歐姆德曼(Omdurman)一地,就屠殺了將近一萬名回教僧侶。1919年,英國軍隊在甲利安娃拉巴哈(Jalian Wala Bagh)一地,進行血腥屠殺。事件發生時,印度人民在那四面高牆的廣場上,舉行和平集會。英軍未經示警,濫行開槍掃射,使現場慘如人間地獄。事後,根據調查,當天死亡人數高達379人,受傷1,137人。

因此甘地所對抗的不是一個表面上講究文明、民主的英國紳士政權,而是一個也會施行暴力、不文明、不民主、不講法律的屠夫政權。

而美國血淚斑斑的黑人民權道路,暴力、謀殺、冤獄不斷。從200年前美國憲法說「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之後,耗費了100年才由林肯總統解放黑奴,又過了100年,直到1963年,黑人才擁有投票權。如果金恩博士沒有領導非暴力抗爭,美國黑人仍是種族隔離政策下的犧牲者。連入學、搭車等基本權利都受到不義的壓迫。時至今日,美國的種族問題仍是不能迴避的社會問題。過去金恩博士被視為「危險激進份子」時,並沒有獲得「主流媒體」與「主流人士」的肯定。雖然現在他的生日是美國的國定假日,當初美國聯邦調查局可是把金恩當成眼中釘看待。

所以,使甘地與金恩所領導的運動成功的原因,是非暴力抗爭感召人心的力量,是持續不斷的奮鬥所致,而不是期待所謂的「民主政權」會主動讓步。

至於所謂「殘暴的政權」也不一定是一味的殘暴。希特勒制訂納粹德國佔領東歐國家的政策時就表示,統治的目標就是要「屈服對方的反抗意識」,而不是光靠武力來統治人民。所以殘暴的政權,可能也會採用攻心的手段,表面一切「文明」、「合法」,用以愚昧世人。

非暴力抵抗是神的真理

1989年,東歐民主浪潮風起雲湧,手無寸鐵的民眾,勇敢的走上街頭,幾乎是一夕之間,迫使共黨政權一個個像骨牌一樣接連倒下。當初誰能設想得到呢?

昔日捷克劇作家哈維爾,曾經是捷共政權的階下囚,後來卻獲選為捷克總統;團結工聯領袖華勒沙,亦曾在波共政權下坐過黑牢,後來也成為波蘭民選總統。這可能是他們自己作夢都料想不到的。

歷史既然明證非暴力抗爭能夠改變不義的法律與制度,無關乎這個政權是所謂的「民主政權」或「獨裁政權」,那麼這個世界上殘留的中共共產政權,是否也會因為《大紀元》推動的「九評退黨」非暴力抗爭機制,以及高智晟律師的「維權絕食」非暴力抗爭活動,而步向終點?觀乎中共特務近來對《大紀元》技術總監李淵博士的人身傷害、對香港法輪功學員的暴力攻擊,和對高智晟律師的瘋狂跟蹤暗殺行動,這個政權已到了末路狂途。

如同甘地所說,「非暴力抵抗」是「神的真理」。中共政權的滅亡,不是採取非暴力抵抗的維權律師或法輪功學員心中怨恨這個政權所致,這是神的意旨,不可逆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