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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重型機車 免牌照稅

【大紀元綜合報導】汽機車使用牌照稅繳納截止日到4月底,不過,根據財政部最新函釋,身心障礙者,包括心智障礙以及重大疾病傷患者,名下所擁有的重型機車,或是專門用來接送身心障礙者的重型機車,比照汽車,也可以申請免徵牌照稅。

現行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有駕駛執照的身心障礙人士,本人名下的車輛可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人以1輛為限;若身心障礙人士有駕駛執照無法駕駛,同一戶籍內的親屬車輛可一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每戶也以一輛為限。不過,避免人頭戶被濫用,審查的時候會更小心。

雖然行動不便的殘障人士搭乘重型機車,可能比汽車更不方便,身心障礙者的重型機車免徵牌照稅,聽來有點不合邏輯,不過,依財政部今年最新函釋,身心障礙者的對象,不限身殘,還包括心智障礙以及重大傷患,所以重型機車也可以比照汽車,現在也可申請專供身心障礙人士使用而免徵使用牌照稅。

所以,符合免稅條件的車主,應盡速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以維自身權益;免徵使用牌照稅採申請制,隨到隨辦,只要檢附證件符合規定,自申請日起就免徵使用牌照稅,若當年度已完納全額稅款,也可申請退還溢繳的使用牌照稅。而且,車輛牌照稅一經核定免稅,如原申請核准免稅條件不變,可持續免稅,不必每年按期申請。

申請檢附證明文件分為3種類,如身心障礙人士有駕駛執照且為車主,需提示身心障礙手冊正本、駕駛執照正本、行車執照正本及印章;如身心障礙人士無駕駛執照且為車主,需提示身心障礙手冊正本、行車執照正本、戶口名簿正本、身心障礙人士印章及使用人駕駛執照正本及印章,但使用人限與身心障礙人士同一鄉鎮市親屬,並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人士無駕駛執照,車主為同一地址親屬,需提示身心障礙手冊正本、行車執照正本、戶口名簿正本及身心障礙人士與車主2人印章。

稅法規定,150cc以上就叫重型機車,依法要課徵牌照稅。去年2月立法院三讀通過調降重型機車牌照稅之後,今年是第2年適用新版稅率,150到250cc的稅金1,650元;250到500cc是2,200元;500到600cc是4,500元;600cc到1,200cc是7,200元,開徵截止日期到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