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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經濟學到底是什麼學問?

⊙吳惠林

如何提供物品?要提供何種物品?為誰提供物品?

(文接4月14日A6版)既然如此,每一個人都可由自身想起,先自問:「我為何而活?」或「人生的意義是什麼?」儘管幾乎每一個人一出娘胎都會以「哭聲」來抗議降到人間,也似乎預知人生充滿苦難,人是要受苦的。但既然已經來到人間,如果不想自我了斷(也不應該如此),就會有達到某種目標的希望。就因為要達成所希望、所追求的目標,每一個人才會無時無刻的去做「行為」。那麼,我們每一個人到底在追求什麼呢?吃更好的食物、穿更好的衣物、住更華麗的洋房、開名牌的汽車、聽演唱會、旅行……,或是當慈善家濟助別人,甚至於什麼都不做而「閒著」。儘管個人的標的之內容並不會相同,但卻可將這些行為的最終目標以「滿足」來涵括,也可以說是「幸福感」。滿足或幸福的得到,最直截了當的是靠「消費」物品,這裏的物品包含了「有形財貨」和「無形服務」,前者如食物、汽車,後者如愛情、休閒。既然是物品,不太可能是天上掉下來,必須有人來提供。問題又來了,如何提供?要提供何種物品?又,為誰提供呢?這三個問題也就被認為是經濟學的核心課題。

如何提供好像是只屬於「供應者」或「生產者」的事,其實不然,生產者必須利用生產因素(或要素)才可以得出產品,而生產因素可以分為「人力資源」和「非人力資源」兩種,前者包含勞動的量和質,後者包括資本和土地(或自然資源)。因此,如何提供產品是由生產者和生產因素擁有者一起完成的,這也涉及生產因素到底要供應多少的課題,而生產因素的需求者是產品的生產者,而生產因素提供者則是因素的擁有者。而要提供何種物品呢?這也涉及物品的需求者和供應者雙方的共同行為。至於為誰提供或生產呢?當然也有著供給和需求者雙方了。因此,經濟學的三個核心問題都涉及供需兩方,當然由他們共同來解決,而要使雙方有交集,必須有場所作為雙方的遇合處,在經濟學裏,就以「市場」稱呼這個供需雙方發生交集行為的場所。在市場中,供需雙方經由互動就可得到答案,決定產品數量的市場就叫「產品市場」,決定生產因素數量的市場則為「因素市場」。

由於人的行為之最後目的在求得滿足,而產品才有此種功能,因此產品的需求就被稱為「最終需求」。而為了產品的生產,必須利用生產因素,因而對於生產因素的需求乃被稱為「引申需求」。至於市場中的供需雙方如何決定彼此的供需量,最重要的指標或訊號就是「價格」,稱它是市場經濟的靈魂一點都不為過。至於個別供給者和需求者如何依賴價格作行為,而且是作選擇行為,我們留待下文解析供需原理時才以實例作詳細的解說。

貨幣是人人都認可的交易媒介或工具

供給者和需求者在市場中進行選擇行為,我們可以說是「交易」,他們當然可用「以物易物」來互通有無,但此種「實物交易」非常麻煩,尤其產品種類增多,交易者增加之後,以物易物的方式愈來愈行不通,於是就有「人人都認可」的「交易媒介或工具」之出現,現今通用的交易媒介就是「貨幣」。貨幣固然是很方便的交易媒介,但其數量過多是會形成大禍害的,我們時常聽到的「通貨膨脹」就是,它的意思是「一般物價長期且高幅度的上漲」。因此,貨幣數量的控制就非常重要。那麼,這種具有重要功能卻又可能會產生災難的貨幣應由誰來負起製造和控制的責任呢?在一個自由民主社會裏,演變到如今,被認定由人民自願組成的「政府」來擔當最合適,除了擔任此種功能外,政府還有保障個人免受他人暴力脅迫及提供私人不想供應的「共用財」(註3)之任務。這些功能的目的也都在「增進」每一個人的幸福。

上文簡略的將經濟學的意義作了說明,並強調其主體是擁有行為能力的個別「行為人」,而這門學問的目的則在於增進每一個人的福祉。那麼,經濟學為何能如此呢?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談一談經濟學對於個人有何用處?這就是下一章接著要分析的主題。

註3:「共用財」是個不簡單的課題,請見第十一章的扼要討論。

編者按:本報經濟新聞版每週五、六將獨家連載吳惠林教授《人生經濟學》最新增修版以饗讀者,敬請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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