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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花果標示不實 專家:幾乎沒人會吃

【大紀元綜合報導】南投縣埔里鎮農會販賣一種名為櫻花果的蜜餞,遭民眾爆料稱櫻花果都是葡萄乾充數。生產廠商表示,葡萄乾一向以櫻花果為名。專家則認為,其實櫻花果吃起來有乾苦澀味,它採摘成本龐大,幾乎沒有人會把它拿來當成蜜餞食用。

據中廣新聞網報導,一瓶印著櫻花果的蜜餞,就是被民眾踢爆,標示不實的產品。成分明顯寫著:櫻花、糖等三種原料,其實全部都是葡萄,有欺騙消費者之嫌。負責販賣的南投埔里鎮農會表示,他們也不知情。農會總幹事何世鴻說:「這也不是我們農會生產的,我們只是代售而已。」

農會說,已經將這些標示不實的櫻花果下架,但製作蜜餞的廠商表示,多年來都是以小葡萄製成櫻花果,可以解決小葡萄的銷路問題。

為什麼明明是葡萄卻取名為櫻花果,靜宜大學陳玉峰教授說了一段20多年前的故事。真正的櫻花子因為果核很大,所以最多只能釀酒。原本只是台灣農民善用資源的美意,不要因為標示不實,而影響到他們的生計。
陳玉峰表示,櫻花果是櫻花結成的果實,外型比較圓,跟李子一樣,但吃起來有乾澀味,幾乎沒有人會把它拿來當成蜜餞食用,因此消費者幾乎不可能買到真正的櫻花果蜜餞。

陳玉峰說:「一個櫻花果種子只有一個,而且很大顆,果實堅硬不容易咬動;而葡萄很多顆種子,牙齒一咬就碎掉了;櫻花果薄薄一層果肉,但種子又大又橢圓的;葡萄乾剝開果肉多,種子多又小。」

專家認為,不用擔心會吃到櫻花果,因為市面上根本沒有一粒粒的果實,因為採摘成本人工太龐大,通常只有鳥類會去吃。再者根本沒有人會把它做成蜜餞,最多加糖後拿來釀酒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