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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慟及哀傷反應

前言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歷的過程,傷慟是特徵鮮明的創傷性事件,失去了至親及好友,為人們開啟憂傷思悼之路,每個人必須自己走過,才能將心理傷口復原。雖然有時在哀傷的過程中,心情低落的程度可以嚴重到符合嚴重型憂鬱症的診斷條件,但是正常的憂傷反應並非病態,每個人都應了解並預期自己該有的反應,在出現異常傷慟反應時及早尋求協助。

傷慟反應

美國精神醫學專家庫布勒羅斯(Kubler-Ross)於1960年代首先提倡死亡學的研究,讓大家了解到,醫師、護士、精神醫學專家、宗教人士及末期患者的家屬需要合作,共同幫助在「生命成長的最後階段」的患者解決負面的精神問題。她提出五階段模型,可以簡略代表末期患者甚至喪親者傷慟反應的歷程:

1.否認及隔離:覺得這不可能是真的,可以暫時緩衝精神上的衝擊。

2.憤怒:覺得「他會死真是不公平」、「他怎麼可以死了!把我丟在這兒不管」。

3.討價還價:「如果可以怎樣做,換回生命,我願意去做」。

4.消沉抑鬱:出現如悲傷、哭泣、憂鬱、失眠、吃不下等症狀。

5.接受事實:逐漸接受親友去世的消息。

一般而言,上述歷程約需經過三至六個月才能完成,不一定每個階段都需出現或依序進行。如果親人死亡後的傷慟過程延續超過六個月以上,或異常的表現否認、憤怒、或悲痛等症狀,甚至出現幻覺及思考障礙,即屬不正常的傷慟反應。

如何發覺不正常的悲傷反應

1.線索一:一談到去世的人就出現強烈而明顯的悲傷。

2.線索二:無關的瑣碎小事也會引起強烈的悲傷。

3.線索三:談話中出現與失落相關的感覺或話題。

4.線索四:不願意移動或丟棄逝者的遺物。

5.線索五:出現與去世者相類似的身體不適的症狀。

6.線索六:生活產生重大改變,不與好友來往,不出席社交活動等。

7.線索七:長期的憂鬱、愧疚感、無價值感或甚至出現愉悅的假象。

8.線索八:嘗試模仿去世者的一舉一動。

9.線索九:有自我傷害或自殺的衝動或行為。

10.線索十:每年於固定的紀念日出現強烈的悲傷反應。

11.線索十一:出現對疾病或死亡的強烈恐懼。

什麼時候該介入並尋求治療

經歷喪親之痛是每個人必經的人生過程,不宜過早判定某人是否產生異常的傷慟反應,以免干擾正常的人性過程或過早介入引發其他副作用,但如上述反應持續過久並干擾正常生活,仍應尋求專業輔導人員協助。若出現相關精神症狀如:憂鬱、失眠、過度焦慮甚至影響生理功能時,仍應及早就醫以免產生不良反應。

文/楊斯年(國軍桃園總醫院精神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