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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紫軍:攤販應課稅 財部:流動式難掌握

【記者藍悅真/台北報導】經濟部新任部長杜紫軍22日表示,台北市師大夜市、新北市樂華夜市存廢引發爭議,如能把握定時、定點原則,讓攤販保持整齊清潔,說不定是另一種文化或觀光景點的展現,對夜市流動攤商也可以進行課稅。

杜紫軍表示,攤販最大特性是因地制宜,會因當地經濟發展、居民文化、交通狀況而有所不同,不適合訂同一套規則管理,因此經濟部促成10個縣市政府訂定攤販自治條例,若能把握定時、定點原則,輔導攤販保持整齊清潔,有一套內部的管理後,攤販管理就會更上軌道,說不定是另一種文化或觀光景點的展現,也可能為當地帶來更好的機會。

另外杜紫軍指出,從公平的角度來看,流動攤販應該繳稅,但還是要看是否符合商業登記要件;同時要有定時、定點的管理才有機會找到納稅義務人,機制才能夠運作。

財政部回應,按現行稅制,有固定營業地點、營業額大及領有地方政府許可證的小攤商,仍須繳交5%營業稅,至於流動攤販由於無固定場所,課稅難度很高,因此過去發布過解釋令,流動式的一律不用課稅。

市面上的人氣小店家,只要銷售貨物連續6個月平均銷售額達8萬元,或是銷售勞務平均月營業額達4萬元,國稅局都會輔導辦理營業登記,以5%稅率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強調,在拍賣或購物平台賣東西,或是透過臉書、LINE等社群網路揪團,販售商品等營利行為,如果屬於常態性營利,而且月平均營業額達到課稅起徵點,就必須辦理營業登記,依法繳交營業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近期已啟動網拍查稅行動,鎖定用網路、無實體店面的網路賣家進行查核;官員說,包括露天、奇摩等知名拍賣網站,或是自淘寶網大量批貨並在台販售的網路賣家,國稅局都將進行清查,凡是逃漏稅者,除了補稅外,還須加處漏稅額1~2.5倍的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