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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氣爆區店家 高市府:直至通車日止

【記者楊秋蓮/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為讓氣爆區周邊業者盡速恢復營運,繼發放第一級、第二級營損店家5萬元慰助金後,24日再公布新補助案,提供「營業影響慰助金」及「營業場所租金補助」,協助店家舒緩營業壓力,此補助金發放將持續到道路通車日為止。高雄市府預定通車時程為11月底前。

高市經發局股長黃雅詩表示,位於氣爆受災毀損道路兩旁, 8月1日前仍營業中的店家,租金補助計算為實際月租的50%,最高可月領1.5萬元;營業影響慰助金則分為:有開發票店家每月補助3萬元,無開發票店家每月補助2萬元。

另外,對於重建期間仍繼續僱用勞工並發給薪資的受災店家,勞工局也提供薪資慰助,協助減輕雇主負擔。勞工局表示,受災期間仍持續營業者,將依雇主支付每名勞工薪資的50%補助,最高每名每月給付1.5萬元,追溯至8月1日,直到道路通車日為止。

為便利受災店家申請相關慰助金,經發局除將主動寄送申請表格文件給店家,也與勞工局聯合於高市府1樓工商聯合服務中心,設置申請窗口,提供民眾諮詢及受理收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