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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團盼擴大墊償 勞動部:待研議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勞團23日在勞動部前舉行記者會,要求勞動部修法,呼籲「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墊償範圍,從6個月的積欠工資,擴大到退休金與資遣費。對此,勞動部表示,因涉及墊償範圍及費率等事項,正進一步研議細節內容。

勞動部表示,為確保勞工退休金及資遣費權益,已研議修正《勞動基準法》第28條等規定,將勞工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等債權之優先受清償順位與第一次序之擔保物權相同;其未受分配清償之債權,仍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

勞團指出,雇主為了規避人事成本支出,想盡辦法逃避支付勞工退休金資遣費,政府監督不力,遇到資方惡性關廠時,工人只能眼睜睜看著多年的勞動心血付諸流水。

勞團表示,全關連自民國102年便提出《勞基法》28條的修法,要求將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墊償範圍,從6個月的積欠工資,擴大到退休金與資遣費,以落實「代位求償」的精神,確保工人在遭受雇主惡性關廠歇業時,仍能拿回完整的棺材本。

針對勞團的訴求,勞動部表示,8月已與經濟部、金管會開會,朝擴大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範圍研議,若納入退休金及資遣費,須增加墊償支出及提高墊償費率,因應墊償範圍擴大後,墊償申請人數的增加,因此勞動部會邀相關單位進一步審慎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