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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電併國碁 NCC程序駁回

【記者藍悅真/台北報導】法律沒規定的事不代表一定可行,亞太電信4G漫遊台灣大哥大網路,引發各家電信業者不滿,狀告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28)日表示,最快將在今年第一季召開預備聽證會,先釐清爭議點後再召開聽證會,並納入未來競標頻譜的修法細則之中。

NCC主任祕書何吉森表示,針對亞太電信與國碁電子合併案,NCC委員會議討論後認為,亞太電信提出的合併申請文件中,與台灣大哥大進行策略聯盟、借用4G網路漫遊一事,觸及適法性爭議,文件中也無特別說明4G網路漫遊的內涵、範疇與方式,所以決定程序駁回,亞太電信須重提詳細文件澄清相關疑點。

對於亞太電信4G漫遊台灣,雖不違法,卻引起其他電信業者抗議,指與政府希望業者善用頻譜資源的本意相違背,且《電信法》中規定,第一類電信業者要自行建設整套網路,非與他人共用。

包括旺中案在內,以往NCC慣例都是補件後再審查,這則是首度程序駁回,要業者重提澄清說明。NCC表示,預備聽證會原有5項議題,包括「未來4G經營者合併時,事業計畫書中須提應履行的期程與義務」、「合併後系統架構的核心網路與無線接取網路合併共用准許與不准的條件」、「消費者保護與員工權益的處理方式」、「說明持有頻率、市占率、公平競爭項目做為合併與否的依據,」、「業者辦理漫遊的適法性」,NCC特別加入「業者申請合併是否涉及同一申請人」。

何吉森說明,正式聽證會舉行後,結論將作為未來審議相關合併案的具體標準,也會列入《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修改依據,希望未來事業合併有一致性的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