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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鼓勵滅頂團訟 憑據申訴先領500元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為了鼓勵民眾針對黑心油案向頂新公司發起團體訴訟,新北市法制局研訂計畫,針對曾向頂新購買黑心油品的市民,只要檢具資料加入團體訴訟,就可先行獲發500元賠償金,之後再集體向頂新求償。

新北市法制局消保官許宏仁說,消基會自去年12月初到今年1月5日受理案件,透過新北市政府送過去的案件僅有7件。他認為,案件數過少,對於頂新這樣的行為,新北市應該協助民眾告頂新,因此,訂定對頂新集團訴訟的計畫,鼓勵民眾加入消基會所提的團體訴訟;只要民眾的單據確實還在,並填寫消基會訴訟表格,經查核符合後,新北市將發放500元賠償獎金,之後再集體向頂新求償。

法制局局長黃怡騰表示,目前法制局已著手研訂計畫,將對相關受理的對象、期限、地點、品項、應填具的表單及審查機制的組成等進行規範,即日起即可上路施行,相關資訊也會同步公告在法制局網站首頁中的「頂新黑心油品消費者申訴專區」,提醒消費者,得據以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