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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離婚潮落 復婚潮起 誰之過

【記者 劉惠 /報導】上海有關當局公布的一份報告顯示,去年上海為買房避稅離婚後復婚的數量比兩年前倍增。這引發外界對於中國民眾婚姻態度的探討。在現代的中國人中,婚前性關係、同居、婚外情、包二奶、未婚先孕、隨意離婚,以及為了取得外國人身分而結婚等婚姻怪象,已經司空見慣。

最近,上海市民政局發布的2014年上海婚姻登記報告顯示,有17,286對夫婦復婚,同比上升超過17%。

上海官方媒體分析,這些復婚的人群中,大部分3年前為了適應新的房地產政策而離婚,買了房子以後再復婚。

2013年初,中共當局為了遏制當時瘋漲的房價,開始實施所謂的「國五條」政策,其中有一條規定:個人轉讓住房所得,政府要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擁有兩套私人房產的夫妻如果離婚,房產變為一人一套,就不會徵繳20%的住宅交易收益稅。

《中國日報》報導稱,新「國五條」政策的實施,給全國境內帶來「雪崩」似的離婚案件。

在西方社會,基督教文化中,認為婚姻是神聖的,是上帝的旨意,結婚儀式在教堂舉行,新人要向主發誓,無論出現甚麼情況都不會背離對方。基督教把提出離婚的人視為犯了淫亂罪。

而在傳統的中國文化中,認為婚姻皆由天定,所以形容美滿婚姻為「天作之合」。結婚後,妻子要順從丈夫,丈夫要愛護妻子。只有妻子犯了不孝順父母、淫亂、盜竊、妒忌等大罪才能休妻。

而中國婚姻家庭輔導中心副主任李明,對媒體描述這種「中國式」離婚潮時說,許多結婚夫婦辦離婚的時候,都帶著父母和孩子,就像「全家參加一個歡樂的聚會。」

現在中國人的結婚,絕大多數注重物質利益,甚至把婚姻視為一種有意思的再分配機制。

中國問題研究專家李善鑒指出,正是中國傳統中「三綱五常」這些原則,保障了人在正常社會中能快樂而健康的活著。而破壞這些原則時,人雖然獲得了暫時的所謂自由和物質利益,但對社會道德造成的傷害,反過來給自己帶來的傷害卻是無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