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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採購 校長協會盼設專責單位

【記者陳懷天/綜合報導】新竹縣教育界於民國102年爆發配合款弊案,法院近日判決6位議員有罪,涉案校長全部無罪。全國校長協會5日發出新聞稿,呼籲檢討制度,由縣市政府設立專責單位,避免教育人員承擔採購責任;未來「地方建設補助款」應更明確、透明,不指定特定廠商,並受民眾監督。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新竹縣配合款弊案,議員被控透過掮客聯合文教業者,以政府補助款高價採購劣質教學設備給學校,從中收取回扣,一審宣判6位議員(5位現任)有罪,涉案的校長全都被判無罪。

校長協會呼籲,應讓教育人員回歸教育專業,各縣市應成立學校聯合採購中心,從訂規格、招標、監工到驗收,一次到位,學校只提出需求和領取設備。

校長協會副理事長張信務表示,台北市政府日前成立「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各縣市應該跟進;但是,台北市政府規定500萬元以上才適用,學校採購案卻很少能達到那麼高的金額。

張信務建議各縣市政府,10萬元以上的學校採購案就由聯合採購發包中心負責,爭取更好的條件。

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表示,聯合採購發包中心的好處是將採購案專責、專職、專人化,「還教育人員乾淨、單純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