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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植勞工競爭力 官方助學第二專長

【記者徐乃義、陳建霖、林寶雲/綜合報導】勞工是企業和城市的主角,桃園市府持續開辦各種課程,讓勞工在職場、生活、文化或休閒活動獲得更多資源及力量。

桃園市長鄭文燦7日表示,桃園勞工學苑開辦「職業進修班」協助勞工取得證照,發展第二專長,「一技在身、行遍天下」,勞工的證照越多就越具競爭力,因此不論任何學歷、背景的勞工,都應該多多取得證照。

「無薪假」充電課程 免費參訓

桃竹苗分署長丁玉珍表示,桃竹苗分署於11月初陸續開辦近102門有關職場核心職能及觀光休閒、室內設計、國際物流、水電能源等各項職訓課程,提供在職勞工報名參與。

丁玉珍強調,在職勞工期間參訓,提供每小時120元的訓練津貼,每人每月最高100小時,每月最高可領1萬2千元的津貼補助以維持其生計。

勞工上班工時  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

勞工處表示: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1日不得超過12個小時;延常的工時,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如因天災或突發事件,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時,應在於延長開始後24小時內通知工會或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另外,勞工延長的工時,雇主應於事後補給適當的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