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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熊殺童凶嫌免死定讞 被害/家屬:天理何在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2012年在台南發生的湯姆熊割喉案,凶嫌曾文欽落網時曾說「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庭審均因他有精神病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定曾男長期受憂鬱、激躁、焦慮所苦,且仍有教化可能,5日維持原判,曾文欽免死定讞。

合議庭採信曾男父親證詞,指出曾男國小畢業後即就業,因為與同事年齡差距大而沉默寡言,處在封閉環境下,身心狀況和生活成長並不健全,長期受憂鬱、激躁、焦慮所苦。

合議庭認為,曾男犯案並非全然出於無可饒恕的惡性,且犯後坦承犯行並非全然泯滅人性,仍有教化可能。但曾男犯罪手段凶殘,不僅造成被害人家屬巨大傷痛,也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因此維持原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歷審參酌聯合國兩人權公約規定,不得對精神或智能障礙者判死刑,因此判處曾男無期徒刑,檢察官仍認為曾文欽手段殘忍、殘暴而求處死刑。

當得知殘酷殺姪凶嫌判處無期徒刑,免死定讞,男童姑姑接受媒體訪問時情緒激動直呼「天理何在?」、「絕對不能接受」,原本期待法律可以制裁,感嘆竟連司法也饒過凶嫌,叫被害家屬如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