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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事!女公車棄190萬臺幣稱「我不要了」

台灣首都客運司機王泰嵐昨天下午負責棕9路線,從東湖發車,一名婦女提袋子在南京公寓站上車,到三總醫院內湖院區準備下車時,把隨身袋子棄置在座位上,王泰嵐察覺,告知婦人「東西沒拿」,但婦人卻稱「我不要了」,隨即下車離去。。(民視截圖)
台灣首都客運司機王泰嵐昨天下午負責棕9路線,從東湖發車,一名婦女提袋子在南京公寓站上車,到三總醫院內湖院區準備下車時,把隨身袋子棄置在座位上,王泰嵐察覺,告知婦人「東西沒拿」,但婦人卻稱「我不要了」,隨即下車離去。。(民視截圖)
【大紀元訊】首都客運棕9路線日前一名婦人下車時,把袋子棄置座位上離去,經司機王泰嵐提醒,對方卻回「我不要了」。王泰嵐打開袋子查看,發現裡面竟有新臺幣190萬元(近6萬美元)現金,嚇得說不出話來,把錢拿到附近派出所交給警方。

據中央社報導,首都客運司機王泰嵐7月27日下午負責棕9路線,從東湖發車,一名婦女提袋子在南京公寓站上車,到三總醫院內湖院區準備下車時,把隨身袋子棄置在座位上,王泰嵐察覺,告知婦人「東西沒拿」,但婦人卻稱「我不要了」,隨即下車離去。

警方最初懷疑是第一銀行盜領案剩餘贓款,不敢大意,仔細檢查發現,這些紙鈔綑綁方式和盜領案相異,排除兩者有關連。警方表示,根據民法規定,如果遺失人未在6個月內領回,這190萬元現金將歸給拾有人,不過,由於已知遺失人身分,因此,會先通知她領回,並釐清婦人丟棄現金原因。

王泰嵐說:不是自己的錢本來就不該拿。首都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說:客運本身有自己的失物招領系統,但這筆金額過於龐大,因此才會交給警方處理。袋中有新臺幣190萬元,依法6個月所有人未認領,就歸拾有人王泰嵐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