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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機史上最嚴重淹水 監院糾正3單位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桃園國際機場今年6月2日發生嚴重淹水事件,影響班機超過200架次、旅客超過3萬人,監察院認為,交通部及其所屬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桃機公司,不僅輕忽基礎建設更新,也未訂定規定,導致近3年來航廈淹水情事一再出現,13日通過糾正3單位。

糾正案文表示,交通部2009年辦理「國家門戶-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改善工程專案計畫」,工程內容以航廈兩側帷幕擴建(外觀)與入出境大廳整建為主,卻未包含大樓內部所有排水管線,顯有輕忽基礎建設同步更新,導致近3年來航廈漏水、淹水或水管破裂情事一再出現,核有違失。

糾正案文也指出,桃園國際機場排水系統多年來均未再予檢討因氣候變遷所帶來短延時、強降雨之劇烈災情,僅與地方等級的桃園市防洪頻率相同,與大台北地區防洪頻率相去甚遠,再加上未針對機場內排水幹線訂定維護管理、防洪搶險、安全檢查、使用管理等相關規定,顯有怠失。

監委也指出,桃機公司成立接管迄今,在有關機場相關竣工原始圖資仍交接不清,公司從上層主管到基層人員多不知原始圖資去向,檔案管理交接顯有違失。

另外,針對中華航空在今年6月爆發勞資爭議問題,監察院認為,交通部、民航局及華航公司,相關因應準備措施及協調溝通明顯不足,致損害公眾利益,對2單位提出糾正。

監院調查意見也指出,勞基法第84條之1施行迄今存有許多問題,特別在工時認定上,勞資雙方時有不同見解,進而衍生爭議,華航從2014年1月至2016年10月間,就因違反勞基法遭裁罰50件,裁罰金額1143萬元,其中又以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2項超時工作最多,建議勞動部應妥予研議檢討改善,中央主管機關應儘速訂定一致標準,以落實保障航空公司空勤組員合理的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