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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要管防蚊液 上市前需送驗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18日預告修正「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草案。環保署化學局表示,為避免混淆不清,不管是環境用或人用的化學忌避劑如防蚊液等,主管機關從衛福部改為環保署。同時新增人用化學忌避劑需經過毒理檢測才能上架販售,若草案通過後不論是原料跟成品都需做過皮膚敏感測試等毒理測試才能上市。此草案預計最快年底前上路,目前已上架的產品並不會受到影響,但新產品都需依照此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