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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洗錢防制沒做好 公平會共開罰140萬元

【記者莊麗存/新北報導】金管會2日宣布,第一商業銀行辦理洗錢防制作業未依規定申報,核有違反行為時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核處新台幣140萬元罰鍰。金管會表示,一銀有兩項違反事實,一是對大額通貨交易沒有申報,二是對300筆疑似洗錢交易也有未申報情況。

金管會表示,一銀對大額通貨交易未申報,金管會規定對達一定金額以上之代收款項交易,得免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但一銀對非屬前揭代收款項的大額通貨交易,因建檔時歸類錯誤,導致未申報。

金管會說,另外,一銀對疑似洗錢交易未申報,對客戶經常替代他人或由不同之第三人存提大筆款項出入特定帳戶的疑似洗錢交易案件,未依規定申報。依行為時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3項及第8條第4項規定,各核處新台幣40萬元及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