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李妍憬去年10月與賀姓計程車司機發生口角,雙方爆發肢體衝突,台北地檢署起訴李妍憬與賀姓司機,一審台北地院判李妍憬拘役40天並緩刑,賀男拘役70天,李妍憬未上訴,賀男則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12日認為一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藝人李妍憬去年10月與賀姓計程車司機發生口角,雙方爆發肢體衝突,台北地檢署起訴李妍憬與賀姓司機,一審台北地院判李妍憬拘役40天並緩刑,賀男拘役70天,李妍憬未上訴,賀男則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12日認為一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