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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促黨、愛同會面臨重刑 陸異議人士:應驅逐出境

【記者郭曜榮/台北報導】立法院15日三讀通過《組織犯罪條例》修正案,未來紅色、黑道政黨可重判3年~10年有期徒刑,且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對此,曾被親共組織愛國同心會(以下簡稱愛同會)騷擾的中國異議人士王睿認為,量刑太輕,應該完全杜絕這些組織,把這些人驅逐出境。

王睿受訪時表示,普通組織犯罪是以牟利為主,但統一促進黨與愛同會的行為,已涉及出賣國家利益,甚至是反人類罪的範疇,因它們宣揚中共,而中共已經是實實在在的反人類團體,「在一個自由、民主的地方,宣揚反人類的事情,等於是對自由、民主制度的挑戰,對我而言,這其實是對國家的威脅。」

他提到,或許這些人的出發點有很多,有的人可能只是想賺錢,進而被洗腦、中邪,但不管如何,他們的行為是在民主國家,想把普通民眾往專制引導,「用自由來打擊你的自由,這種危害遠高於普通的組織犯罪,是對人類價值的危害,其影響非常大與難以估計」,所以對於三讀通過後、法院能判處的量刑,他認為還是太輕,應上升到危害國家安全的層級處理。

王睿去年6月陪同訪台的六四民運人士唐柏橋,在總統府前接受採訪,當時突然遭到愛同會成員暴力攻擊,之後雙方告上法院,最後以和解收場。

「這些人也是欺軟怕硬,你只要硬起來,他們就害怕,就知道你不好惹,所以他們最後提出和解」,王睿說,台灣社會也應該如此,對於統促黨、愛同會到處打人,應是零容忍,否則它們背後有中共這麼大的財團支持,就更加有恃無恐。

「民主國家所有的公民,應有保衛自己自由的意識,台灣應呼喚全民的意識,不應該讓這種人存在。」王睿指出,對這些人身處自由世界,卻嚮往專制、共產主義,「你就去中國生活吧,把中華民國的身分證取消,把它們驅逐到中國去,不要賴在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