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地方 桃園

辦年貨看清標示價格 拒買來源不明食品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新年快到了,市場上蔬菜水果、雞鴨魚肉需求大增,為避免偷斤減兩情形,桃園市法務局消保官,聯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桃園辦事處人員抽檢市場攤商磅秤,共抽檢154具磅秤,全數合格。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採購年貨除應看清價格及計價方式外,亦應注意品質及標示,勿購買標示不全來源不明之食品。

法務局消保官聯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人員,赴大園區第一公有市場抽查攤商磅秤,計抽查蔬菜水果、雞鴨魚肉等攤商磅砰59具,又抽查該市場周邊道路商家磅砰35具,及竹圍漁港漁貨直銷中心魚蝦海鮮等攤商磅秤60具,共計抽檢磅秤154具,檢查結果全數合格,合格者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人員將度量衡器檢查合格單黏貼於磅秤上。

抽檢時發現有些磅秤顯示的量低於標準值,原因是擺放磅秤的位置不平,誤差雖然都在法定公差範圍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人員仍當場指導攤商調整磅秤擺放位置,使磅秤顯示的量與標準值一致。抽查時亦發現有蔬果攤商僅標示價格,但未標明計價單位,消保官當場請攤商標示計價單位,清楚揭露交易資訊,以避免爭議。另各市場都有標準秤,消費者若對斤兩有疑問,應當場向攤商反應,用標準秤再秤1次,確認重量及價錢,避免事後主張斤兩不足,爭議難以釐清。

除傳統市場外,年糕、發糕、糖果、瓜子、香菇、干貝、魷魚等食品琳琅滿目,各式年貨計價方式不一,各攤商標價方式亦不同,有論斤計價、亦有以一包或一個計價,香菇、干貝、魷魚等乾貨通常以兩計價,有些糖果則以公克計價,且進口或國產價格差距大。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購買年貨食品除應看清楚價格及計價方式外,並應盡量選購商譽良好、包裝完整及有完整標示之食品,若屬於散裝食品,則應標示產地及品名,切勿購買來源不明之食品,並依標示方式保存及盡快食用。若有消費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付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