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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綠能屋頂示範 用戶年回饋金8千元

【記者林鈺琪/綜合報導】經濟部能源局23日公布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將採用3種投標規模與資本額限制。參與示範的縣市可獲得500萬元的補助,綠能屋頂出租人可獲得每月近8千元的回饋金。

能源局去(2017)年公布綠能屋頂方案,因系統營運商與地方政府反映意見,讓方案細節定案延後,23日終於公布定案版本,訂出大、中、小3種投標規模與資本額限制。大規模整合容量以10~50MW,經換算後範圍約為1千~5千戶;中規模為1~10MW,約100~1千戶;小規模為500KW~1MW,約50~100戶。廠商的資本額要求分別為3億元、3千萬元及1千萬元。

能源局能技組長陳崇憲表示,大、中型依然是地方政府較偏好的規模,但為保留彈性,仍訂出小規模因應各地區差異,並由地方政府來主導。

能源局表示,裝設後的太陽光電發電量,將優先給予綠能屋頂用戶使用,營運商需提出購電收入10%回饋給屋頂出租人,縣市政府則獲得3%的回饋。若依30坪屋頂用戶裝設10KW的太陽能板進行試算,以今年第一期的躉購費率計算,每度6.4137元,1年發電量為1,250度,用戶每月可獲得668元,1年可拿近8千元的回饋金。

能源局為鼓勵其他縣市加入,規劃總補助預算1億元,在示範階段加入的縣市可獲得500萬元的補助,後續擴大規模的3個階段可分別獲得400萬元、200萬元以及100萬元,地方政府最多可獲得約1,200萬元的補助。

目前已有台中、彰化、嘉義、台南、屏東等5縣市表達願意加入,至於哪些縣市優先推動,能源局表示,預訂3月中旬對外說明。另外,示範縣市的綠能屋頂預計最快在8月底可以完工、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