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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二2號機再轉獲准 民團告沈榮津楊偉甫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祕書長方儉(右)等人5日到台北地檢署控告經濟部長沈榮津、台電董事長楊偉甫等15人重啟核二違法,涉嫌違反偽造文書、公共危險罪。(記者陳柏州/攝影)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祕書長方儉(右)等人5日到台北地檢署控告經濟部長沈榮津、台電董事長楊偉甫等15人重啟核二違法,涉嫌違反偽造文書、公共危險罪。(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徐翠玲、蔡安迪/台北報導】原能會昨(5)日審查通過台電公司核二廠2號機申請再轉,原能會副主委邱賜聰指出,審查案依法不需到立法院委員會專案報告,但立法院是最高民意機關,只要有提出專案報告的需求,會尊重辦理。繼上月6日控告行政院長賴清德要求核二廠2號機重啟違法,公民團體5日再度按鈴控告經濟部長沈榮津、台電董事長楊偉甫等15人重啟核二違法,涉嫌違反偽造文書、公共危險罪。

台電2月5日向原子能委員會提出第二核能發電廠2號機起動申請,核二廠2號機98.5萬瓩若加入供電,有望增加3%備轉容量率。原能會收到申請後,找來內部人員及外部專家組成審查團隊,進行為期一個月審查,總計召開3次審查會議,確認有無程序、設備等需改進注意之處,並實際到核電廠了解狀況。

原能會根據員工及專家學者各項審查與視察結果,確認核二廠2號機現場狀態,包括核儀電設備、機械管路、核燃料、重要安全設備測試(偵測)試驗及現場設備配置、地震監測、起動規劃及品保作業與人員訓練、廠務管理及廠內輸配電鐵塔塔基、廠房輻射偵測作業、工作人員輻安管制作業等都符合再起動運轉要求。

原能會昨(5)日審查通過台電公司核二廠2號機申請再轉。圖為核二廠。原能會昨(5)日審查通過台電公司核二廠2號機申請再轉。圖為核二廠。(Ellery,CC BY-SA 3.0/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另外,人員汙染防範管制作業、輻射偵測儀器品質、監測區環境輻射監測、廢氣及廢水排放管制、機組大修輻安管制作業及廠外的環境輻射監測、廢棄物營運三級品保作業及廢料處理系統等,也都符合再起動運轉要求。

原能會表示,台電已訂定再起動各階段關鍵步驟管制點,原能會也將嚴格管制。

台電指出,等收到正式起動文件後,9天就可滿載發電,影響2.7%備轉容量率的核二廠2號機能否能趕上今年夏天,對於供電來說至關重要。

民團:之前重啟有爆炸

民團則表示,核二廠2號機第24次大修計畫原能會審查通過,才重啟還沒併聯,就發生不該有的爆炸,難保這次違法審查不會再出亂子,所以針對官員玩法失職、嚴重違法提出告訴。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祕書長方儉指出,依《核子反應設施管制法》,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未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停機只要超過1年就是永久停機,進入除役階段。核二廠2號機於2016年5月16日第24次大修後啟動運轉,立即發生避雷器箱爆炸事故,到現在總共658天沒有運轉過,在法律上已經進入除役階段。

方儉說,核二廠2號機未依法辦理停役,卻又進入第25個週期的大修,史無前例。明知是一個永久除役的機組,台電、經濟部卻提報第25次大修送原能會審查,有偽造文書之嫌。另外,沈榮津不了解核能安全,公開要求核二廠2號機不准跳機,核電廠最大安全保障就是緊急停機,即俗稱跳機,不准跳機會造成核災,涉及《刑法》第187之2條放逸核能、放射線公共危險罪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