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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吳小暉獲刑18年 沒收財產500億

安邦集團董事長吳小暉。(大紀元資料室)
安邦集團董事長吳小暉。(大紀元資料室)

【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5月10日,安邦保險集團前董事長吳小暉以集資詐騙、職務侵占罪被判刑18年,並沒收財產105億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500億元)。

據陸媒報導,吳小暉以「集資詐騙罪」被判刑15年,以「職務侵占罪」判刑10年,數罪併罰,獲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財產105億元。

吳小暉被指控隱瞞股權實控關係,以其個人實際控制的多家公司掌管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並先後擔任安邦財險副董事長和安邦集團董事長、總經理等職。

2011年1月起,吳小暉以安邦財險等公司為融資平台,指令他人使用虛假資料騙取前保監會批准和延續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2011年7月至2017年1月,吳小暉指令他人採用製作虛假財務報表、披露虛假訊息、虛假增資、虛構償付能力、瞞報並隱匿保費收入等手段,以承諾還本付息且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為誘餌,超過前保監會批准的規模向社會公眾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非法吸收巨額資金。

其間,吳小暉以虛假名義將部分超募保費轉移至其個人實際控制的百餘家公司,用於其個人歸還公司債務、投資經營、向安邦集團增資等,至案發實際騙取652億餘元。

對於職務侵占罪,吳小暉分別於2007年、2011年利用擔任安邦財險副董事長職務之便,指使公司高層採用劃款不記帳的方式,將保費資金30億元、70億元劃轉至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

此外,吳小暉被抓後,吳小暉及其個人實際控制的相關公司名下銀行帳戶、房產、股權等資產被查封、凍結。

吳小暉在今年2月23日被公訴,3月28日在上海受審。海外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評論員高新的文章曾披露,吳小暉案件辦理迅速,按照內部人士的說法,習近平曾對吳小暉案指示「特案特辦,從簡從快」。

陸媒《財新週刊》去年曾以專題報導,對安邦2014年兩次巨額增資的背景進行分析,報導質疑安邦通過循環出資放大資本,涉嫌利用自己控制的保險資金虛假注資。

接近中南海的消息人士向本報透露,安邦還和曾慶紅家族關係密切。吳小暉和肖建華都是曾慶紅家族的「白手套」,他們透過複雜的財技,為中共江派海外走資、洗錢,同時兼具特務角色。

北京歷史學者章立凡曾表示,吳小暉案有震懾「紅二代」及其形成的權貴利益集團、金融寡頭、行業寡頭的意味。中國時事評論員陳杰人則認為,安邦一案是北京從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角度出發,進行金融監管和整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