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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分局涉包庇酒店 北檢起訴10貪警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山警分局貪瀆弊案,查出多名警員涉嫌收受酒店媽媽桑賄款,包庇轄區色情業者,12日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受賄罪、妨害風化等罪,起訴中山一派出所前所長林崇成等10名警員,酒店媽媽桑巫蕙玲、幹部胡錦蓮等3人。

全案源於檢調去年7月破獲媒介色情案,查出酒店勾結人蛇集團,媒介中國、東南亞籍女子來台賣淫;檢調從酒店的帳冊發現,每月都有一筆固定支出約4萬元,且三節時還會加碼變成8萬元。

檢調深入追蹤發現,中山一派出所多名警員涉嫌自2016年起,每月收賄3、4萬元賄款,且逢年過節賄款加倍,再由涉案警員朋分,藉以減少警方臨檢次數,或是在行動前先知會,讓業者得以規避查緝。

北檢3月12日搜索中山一派出所等17處,約談時任所長林崇成等多名警員,訊後以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聲押禁見林崇成等6人獲准;今年5月,檢調再發動搜索、約談行動,兵分多路赴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等11處,約談侯朝斌等6名員警到案。

北檢12日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行賄罪、妨害風化罪起訴酒店業者巫蕙玲等3人,並以收賄罪起訴中山一派出所所長林崇成、警員陳宏洲、紀炳場、郜振傑等10名警員,其中3警認罪,但有7警堅不認罪,北檢請求法院重判7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