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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權組織致信港府 籲撤引渡修法提案

【記者莊麗存/綜合報導】香港政府日前就《逃犯條例》修訂條例草案刊憲,訂明港府日後可循特別移交安排程序,將在港逃犯移交至中國大陸。國際特赦組織、香港人權監察、人權觀察三個組織31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公開信,指出中國司法制度仍存有任意拘押、施行酷刑、侵犯公正審判權等問題,促請香港政府應撤銷兩項有關引渡的修法提案。

「對香港引渡法例的修改建議允許將港人移交中國大陸,面臨酷刑和不公正審判的危險。」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表示,修例提案將增加人權工作者和其他批評中國人士被編造罪名引渡至中國大陸受審的風險,同時有害香港法治聲譽,應予撤回。

由於中國司法系統經常發生任意拘留、酷刑和其他虐待、嚴重侵犯公正審判權,並存在各種未經審訊下將人拘押並與外界隔絕的各種體系,均有紀錄可稽。司法機關無法獨立於政府及中國共產黨,更令問題雪上加霜。

公開信指,中國司法制度的各種問題,包括任意拘押、施行酷刑與其他虐待、嚴重侵犯公正審判權,以至未經審訊下將人拘押並與外界隔絕的各種體系,早已記錄在案。司法機構不是獨立於政府及中國共產黨,更令問題加劇,「因此,我們極度擔心任何人若被引渡到中國都可能有風險,會遭受酷刑與其他形式的虐待及其他嚴重人權侵犯。」

三組織也質疑,香港司法機構就這些案件做出裁決時,能否抵擋中國政府的壓力,「香港法院以其獨立及嚴格執行程序性保障見稱,但這些保障可能不足以處理來自內地的引渡要求,包括因為香港法院的裁決可能遭到中央『釋法』。」

另外,公開信提及,2016年中國政府積極介入法庭案件,取消兩名支持港獨的當選立法會議員的資格,「近年香港政府日益利用法律制度壓制批評,對和平示威者做出於政治動機的起訴,多名人士被法院定罪和判刑。引渡法例的修訂一旦獲得通過,將可能成為香港及北京政府進一步威嚇批評人士的有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