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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命案 陸委會:願提供在台事證 籲港府續押

【記者李怡欣/台北報導】港女在台命案嫌犯陳同佳,預計下禮拜獲釋,台灣法務部呼籲港方繼續羈押,台灣願提供本案證據,讓港方充分掌握事證,追究陳男殺人刑責。對此,陸委會表示,被告恐在港即有預謀,港府並非無管轄權,我方願提供相關證據,呼籲港府在陳嫌尚未刑滿釋放前,就積極續押追訴。

由於陳男殺人證據都在台灣,陳男返回香港後,僅因盜竊案被抓,港方依《洗錢罪》判其29個月徒刑,即將刑滿。

對此,陸委會表示,從去年二月案發迄今,我方多次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港府不但未回應,還執意推動修訂「逃犯條例」,使嫌犯未受應有法律制裁,更引發「反送中」風波,對此,陸委會感到遺憾。

邱垂正指出,港女命案被告陳同佳及受害者潘曉穎都是香港居民,香港警方也已掌握許多未提供我方的證據,並懷疑被告恐在香港既有預謀,因此,港府對於本案並非無管轄權,呼籲港府在陳嫌尚未刑滿釋放前,就積極續押追訴。

邱垂正說,只要港府提出請求,我方將在平等、尊嚴、互惠原則下,盡速提供本案在台相關證據。讓正義得以伸張早日還給受害家屬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