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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2號4號6月起限速100公里

【記者江禹嬋/綜合報導】交通部公路局表示,國道2號以及國道4號工程改善已完成,61日起最高速限將由現行每小時90公里,提升到每小時100公里。

高公局指出,現行國道2號機場系統以東最高速限為每小時100公里,以西為90公里,國道4號全線目前最高速限為每小時90公里;從61日起,為符合用路人需求與期待,全線最高速限可提升為每小時100公里。

高公局也表示,高速公路超速(寬限值10公里),罰款新台幣3千元起跳,高速公路沿線各交流道入口附近及施工、收費站及下坡路段都有速限標誌牌,提醒駕駛人依速限標誌駕駛,避免受罰。

為使駕駛人了解高速公路各路段速限規定,高公局說,目前高速公路沿線各交流道入口後約300~400公尺處、特殊路段(施工路段、收費站區、下坡路段)及速率變化區等處均設有速限標誌牌,提醒駕駛人依速限標誌指示開車。◇